为进一步促进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次地区经贸交流,几内亚政府决定,从2005年底开始实施为期3年的过渡期新关税,以便最终实现与西非经济货币联盟(简称西非经货联盟UEMOA)相一致的统一关税。新关税共分为21章、97款,税种包括三大类:进口财政税(DFI)、出口财政税(DFE)和进口环节税。新关税与现行关税相比,约有90%的商品税率略有提高。1、进口财政税
类
别
税率
商
品零类 0 基本产品(健康、教育、信息)一类 5% 生活必须品、原材料、设备、农、牧、渔业用设备二类 10% 半成品三类20%上述类别中未含的最终消费品包括奢侈品2、出口财政税
税率
商
品0 本国制造的农产品和工业产品3% 黄金和钻石2% 原产于外国的、已完税的再出口商品,特定矿产品根据与矿业公司签定的协议确定3、进口环节税新关税取消了原有的差额税和特别消费税,新增了共同体税、保护税和进口调节税。
现行环节税
税率
新环节税
税率
海关手续税(RTL) 2 海关手续税(RTL) 2增值税(TVA) 18 增值税(TVA) 18差额税(PF) 3—5共同体征税(PC) 0.50附加税(CA) 0.25 附加税(CA) 0.25普通消费税(SC) 7—8 消费税 (AC)5—45特别消费税20-30 保护税(TDP) 10-15 进口调节税TCI依国际市场确定为保护本国工业,新税法规定对某些商品征收进口保护税,税率10%——15%。包括:面粉、果汁、矿泉水、含糖的汽水、油漆和清漆、普通肥皂、蜡烛、塑料袋、餐具和其它塑料器具、塑料家具。征收消费税的进口商品有:啤酒、葡萄酒、白酒、香烟、含酒精饮料、燃油、润滑油、香水、花露水、美容霜、护发品、剃须霜(水)、假发、首饰或珠宝、金银制品、其它珍贵金属制品、天然和养殖珍珠制品以及使用5年以上的旧车。税率5%——45%。此外,有关国计民生的大宗商品——大米、燃油、学生用品和药品,税率水平维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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