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银行江苏分行近日发布了最新的个人房贷政策。该房贷政策的一个突出特点是,今后将以全国联网的个人征信系统的记录为标准,对于信用状况良好的个人将给予各种优惠,惩罚违反信贷政策的个人,同时坚决遏制投机性购房行为。新政策包括4项主要内容:一是老客户明年可享受优惠利率
政策规定,对于2005年3月17日前办理农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老客户,在2006年1月
1日利率调整时如果没有不良信用(即无到期未还本金、利息或罚息),对其贷款利率可按照下限利率,即期限基准利率的09倍执行。但如果该客户有不良信用,届时贷款利率将调整为期限基准利率,或根据借款人风险状况进行一定幅度的上浮。据农行江苏分行营业部负责人周女士介绍,目前全国个人征信系统正在联网,信用记录已经成为一个新的标准,对于经常拖欠贷款的人,将被农行列入“黑名单”,调高他们的利率也体现了“有奖有罚”。
二是第三套住房实行基准利率,或适当上浮
政策规定,对于2005年3月17日以后新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对借款人购买的第一套自住普通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房)实行下限利率。此外,如果首付款比例高或属于优质客户,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进行一定程度的下浮。但对同一借款人及其配偶申请第三套个人住房贷款的,必须实行基准利率或适当上浮。
国家房市新政的目的是遏制投机炒房的行为。以前各家银行信息不通畅,很难了解借款人是否在其他银行有贷款。现在个人征信体系把各家银行的情况汇总,让“房虫”纷纷现身。而对于银行来说,这种高利率本身对于风险较大的贷款可以起到“门槛”作用。
三是最低首付款比例提高到30%,但南京暂不执行
农业银行明确对上海、杭州、宁波等地的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原先的20%提高到30%,并要求对其他房地产价格涨幅较高的地区,有关分行也要适当提高首付款比例。提高首付比例的背后,往往是该地区房价过高,南京目前的最低首付比例仍然维持为20%。
四是夫妻双方都要核实贷款情况
政策规定,在办理个人住房贷款时,应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和农行信贷管理系统查询借款人及其配偶已购房屋情况,对借款人及其配偶贷款购买第二套及第二套以上住房的,渐次提高首付款比例。对于明显属投机炒作购房行为的,不予贷款支持,以及早防范信贷风险。
作者:文 邓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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