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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止大股东不讲诚信?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9日 15:01 金羊网-羊城晚报

  在股改工作推进后,一项网上调查表明,中小股东对股改的九大担忧之一,就是大股东不诚信。也难怪中小股东不相信大股东,中国证券市场成立十多年来,不讲诚信已成顽疾,证管部门虽然不断下汤下药,但此疾总是难以痊愈。而此次股改更是大股东与中小股东的全方位博弈,如果大股东的诚信问题不能解决,那么再好的方案也只是空中楼阁。因而如何防范大股东不讲诚信,便成为此次股改的应有之意。

  对策一:发行认沽权证

  广发证券金融学博士何荣天认为,通过发行认沽权证这一方式,将能够较好地防范大股东不诚信问题的出现。虽然目前国内还没有具体的权证管理办法出台,但国际成熟市场对权证的管理已经相当完善。凡是要发行权证的公司,必须提供担保、抵押品或保证金,对于不能提供上述保证的公司,需获得交易所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给予的投资评级中的前三等,还有维持其净资产以及流通市值达到一定标准的要求。这样,当中小股东购买了(在目前改股的形势下是大股东向中小股东送出的)认沽权证后,如果认为股价将进一步下跌,需要向发行人按照约定价格卖出股票时就具有一定的资金上的保证。

  对策二:约束增持计划

  如果是权证管理办法一时还不能出台,业内人士也表示,应该对大股东的增持计划作出进一步的约束。像宝钢目前只约定“在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的两个月内,如公司A股股票价格低于每股4.53元,宝钢集团公司将投入累计不超过20亿元的资金来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是远远不够的,因为这样一来,宝钢集团的活动余地太大,听起来投入的金额很多,但实际上虽然不至于是只投入一元钱,但是仅仅在低于每股4.53元价格的时候,买入100股也不能视之为不讲诚信的情况下,这样的承诺对市场,对现有的流通股股东可以说是根本没有意义。因此大股东的承诺不能只有上限,没有下限。对于相关的下限,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可以在相应范围内进行监管。

  对策三:加强监管工作

  记者昨日与深交所发审监管部总监马东浩联系时,他简单地表示,对于上市公司承诺拿出现金增持股票的承诺,交易所会有相关的要求对其进行监管,但具体方案及如何操作如何他则没做任何介绍。记者从首批试点单位三一重工宣传部长李翼处了解到,该公司的对价现金,是由公司在股权登记日的前一天,将资金打到中国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之后再由该公司将对价转给符合条件的股东的。可见有关机构能够在相关监管工作中发挥作用。广东正平天成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章震亚告诉记者,大股东的这些承诺,一旦经股东大会批准,便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如果大股东不诚信,比如那些明列出具体条款而没有达到的,一旦被发现,中小股东可以以“涉嫌欺诈”将大股东告上法院,但如果没有明确条款,只有一个上限,无法确认构成欺诈的,法律也无能为力。另外,从两批股改试点企业来说,记者发现,上述几家增持条件比较严格的企业均为民营企业,而国有企业在这方面均留有较大余地。大盘蓝筹股的公司如果能够带头坚持诚信,将带给整个市场一个良好的诚信氛围。本报记者韩平(子琦/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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