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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鸽投资对价低于当年10送6.5股隰10送3.8股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9日 13:49 上海青年报

  昨日,曾被冠以“全流通”第二股之称、首创以送股为对价换取非流通股上市资格的银鸽投资(600069),公布了其股权分置改革预案:该股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取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8股股票对价。此对价比例,较该股去年两次闯关“全流通”失败时申报的“10送6.5”要低得多。

  本报记者 薄继东

  根据预案,银鸽投资的非流通股股东将向方案实施基准日的流通股股东按持股比例共支付总额为5532.80万股股票对价,即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取得3.8股股票对价,以换取非流通股的上市流通资格。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全部保持不变。

  银鸽投资的控股股东漯河银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承诺:1、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2、在24个月禁售期期满后,通过证交所出售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24个月内不超过10%;3、在24个月禁售期期满后的18个月内,通过证券市场所减持公司股票的价格不低于4.5元(遇除权除息事项调整)。

  据悉,银鸽投资曾分别于2004年3月和7月两次向有关部门递交了“关于银鸽投资申报全流通试点的请示”,但两次均遭到了拒绝。证券监管部门明确表示,在非流通股转为可流通股的具体政策尚未确定之前,国家有关部门不予受理相关申请。据传,当时银鸽投资拟定的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送股的比例为“10送6.5”。

  浙银投资的首席分析师郭胜分析了银鸽投资“降低”对价比例的原因。他说,首先通过其他试点公司给出的方案,银鸽投资的非流通股股东认识到其支付的对价无需原先拟定的那么多,也没必要搞得过于突出;其次,送股比例高,非流通股股东损失的不仅是股票,还有股价(因为有自然除权效应);再者,“降低”对价表现出了非流通股股东对银鸽投资基本面的一种认同。

  而首创证券的注册分析师王兴建则认为,银鸽投资此次“降低”对价比例的主要原因在于,国有股东试图保持全流通之后的控股地位。他分析说,“10送3.8”后,该股的第一大股东银鸽集团的持股比例已降为29.65%,如按“10送6.5”支付对价,则银鸽集团的持股比例将只有22.82%,不利于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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