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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农家店面积有限制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9日 05:26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商务部7日公布的“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规定,西部地区村级农家店的营业面积要在20平方米以上,经营商品品种(单品)400种以上,配送率在40%以上。农家店是指店址设在乡镇或村,以销售商品为主,并提供收购农产品及其他相关服务的零售店铺。(郑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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