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耿彩琴)每年6月底结息一次的活期存款利息计息方式将从今年9月21日起变成每季度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次日付息。这意味着活期存款每年1次结算利息改成了4次。记者昨天从央行营业管理部了解到,该部已经把相关通知转发到了本市各商业银行。
活期利息“利滚利”机会增多
目前,活期存款为按年结息,即每年6月30日为结息日,7月1日计付利息。调整后,每季度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次日付息。其中,个人存款按结息日挂牌活期利率计息,单位存款在计息期内遇利率调整则分段计息。据商业银行人士计算,按照新的规则结息,相当于活期存款利息多了几次“利滚利”机会,1万元活期存款年增利息0.12元。
记者了解到,调整后的有关方案将于9月21日起执行。部分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基层机构执行个人活期存款按季结息的时间最迟至2006年1月21日。
5类存款计结息规则下放给银行
据了解,央行此次调整计息方式还涉及国内银行的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活两便、存本取息、零存整取等存款种类,只要不超过央行同期限档次存款利率上限,计、结息规则由各银行自己把握。
有分析认为,这次调整意味着央行部分下放了除活期、定期整存整取两种存款以外的“利息定价权”———对于同一存款种类,各家银行之间将会出现付息方式的差异,从而使储户的最终利息收入并不相同。
但事实上,央行利率市场化的步伐远比目前的市场现状快。早在去年10月29日央行加息0.27个百分点的同时,允许人民币存款利率下浮,实现了“放开下限,管住上限”的目标。
利率市场化阶段性任务已经完成
到不同银行去存钱,可能会得到不同的利息;存钱太少可能还得向银行交钱;不同的人贷款买房银行开出的利息也不一样……这是居民目前能感受到的利率市场化。比如,在美元1年期以上的存款中,银行开的利息已经相差数倍。
本月1日起建行在深圳和四川对日均存款500元(深圳)、300元(四川)以下的人民币个人活期存款账户开收每年10元的账户管理费,这也是在利率市场化前提下的一个动作。在深圳,小额账户中的活期存款,只能得到0.01%的年利息。这和当前银行普遍0.72%的活期年利率相差70多倍。
央行货币政策司有关负责人此前在北京的一次研讨会上说,利率市场化谁也躲不过去。他同时表示,到目前为止我国利率市场化的阶段性任务已经完成,今年、明年、后年三年内,各家银行进入消化央行放开的政策阶段。
看来,银行自主定价,居民货比三家将成为趋势。网络编辑:刘春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