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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敖东修改方案提高对价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8日 11:00 证券时报

    吉林敖东(资讯 行情 论坛)对先前发布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进行了修改。对价方案中原非流通股股东按照1:0.6074的比例缩股不变,但流通股股东实际现金所得由原来的每10股2元增加到每10股4元。

    同时,吉林敖东第一大股东金诚实业修改了减持承诺,其原来承诺所持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修改为所持

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也就是说禁售期由原来的12个月增加到36个月。金诚实业还承诺,36个月禁售期满后,如减持所持吉林敖东股票,则每年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吉林敖东股份总数的2%。

    另外,金诚实业还提出了增持计划: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12个月内,将通过证券交易所增持吉林敖东股份,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吉林敖东股份总数的10%;并承诺所增持的股份,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增持计划完成后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据了解,吉林敖东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告以来,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吉林敖东通过电话、路演、邮件、传真等多种方式积极与投资者进行了沟通,认真听取了广大投资者的意见。应广大投资者要求,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提议修改原定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昨日,吉林敖东召开五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修改提案。

    银鸽投资(资讯 行情 论坛)今日公布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非流通股股东以其持有的部分股份作为对价,支付给流通股股东,以换取公司的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将获得3.8股股份的对价。

    公司控股股东银鸽集团承诺,所持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禁售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银鸽投资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24个月内不超过10%;在禁售期期满后的18个月内,通过证券市场所减持银鸽投资股票的价格不低于4.50元(若自非流通股股份获得流通权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事项,应对该价格进行除权处理)。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许继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漯河市经济发展投资总公司和辽阳造纸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一致承诺,所持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银鸽投资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24个月内不超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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