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舸
受到全国广泛关注的“任文辉案”最近又有新的进展:河南省周口监狱的500多位警察于7月3日联名发出一份“呼吁书”,强烈要求重审和纠正任文辉案。(7月7日《河南商报》)
在这份由500多人签字的呼吁书中指出,现在已经披露的大量证据证明:负责办理此案的太原市警方对任文辉非法进行了刑讯逼供,并涉嫌制造伪证;检察院鉴于证据严重不足且互相矛盾,连续两次以证据不足不予批捕,后来却在没有增加任何新证据的情况下,终于迫于压力而批捕并强行起诉;太原市中级法院和山西省高级法院在法庭上伪证被连连揭露以后,不但没有追究伪证制造者的责任,反而公然采信了两个小孩一个3岁,一个7岁零4个月矛盾百出、显然是有受人操纵嫌疑的可疑证言,并主要以此为依据,对任文辉进行了枉法判决。
真相如何,现在没有人可以下结论。但令人惊奇的是,这是一份由500多位警察发出的“呼吁书”,它直指另一群警察、检察官、法官在办案过程中“刑讯逼供”、“涉嫌制造伪证”、“强行起诉”、“枉法判决”。
这说明了什么呢?500多位警察不仅在是在为自己的同事喊冤,而且在说明一个似乎已成为“皇帝新装”的直白问题:司法不公,而且是严重的司法不公,决定了一个人可能成为莫名的罪犯,乃至可能为此付出生命的最高代价。哪怕此人曾经是一个警察,一个执法者,他也无法逃避这种厄运。
在之前的佘祥林冤案中,在随后办案警察潘余均自杀事件中,都有着一道沉重的、令人窒息的司法不公疑影如影相随,佘祥林最终证明了自己的清白,潘余均至今还无法完成他以死鸣冤的生前宿愿。如果一个好人的重生必须要以另一个可能被冤枉的“好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只会造成更严重的司法不公,更令人感到绝望的不公。
更可悲的恐怕就是,这500多位警察在“呼吁书”中所指的一切,未尝不是一种“常态”。之前各类“狱霸打死人”、“监狱长私自放走犯人”之类的报道,也在映射监狱并非一坛避开司法不公的净土。
司法不公的最深层害处就在这里:无论500多位警察的呼吁书所指是真是假,都表现出一种深刻的不信任,周口监狱的500多位警察不信任太原市警方、检察院乃至法院,认为他们在串谋起来冤枉任文辉。当一群警察不相信另一个地方的整体司法公正时,法律的公信力在此刻荡然无存了。
法学家把司法公正分为实体的公正和程序的公正。可是,没有程序公正,何来实体公正,实体公正既然不存在,又何谈程序公正?可以说,只要有瑕疵的司法判决,就是司法不公。英国思想家培根在论及司法不公的危害性时强调:“一次不公的判断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判断则把水源败坏了。”如果把培根的话延展开来,多次、连续不断的司法不公,损害的不是涉事法官个人的权威或个别法院的权威,而是整个法律制度的权威。
如果,连社会的执法者都会遭遇司法不公的厄运,连社会的执法者都不信任司法的权威,要以“呼吁书”的形式来寻求司法之外的鸣冤途径,司法公正的底线到底在哪里?这也许是“任文辉案”带给我们的最大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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