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进京举报”是什么罪?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8日 09:17 中国经济时报

  叶边鱼

  最新出版的《中国新闻周刊》再次对“银法造假案”“慕马案”等轰动全国的大案“深喉”进行了探访。报道披露的许多新细节让人震惊:当时的沈阳市市长慕绥新曾专门对周伟上京举报的行为传达指示:对敢于进京举报的,“从重从快打击,决不手软”。结果,到北京举报后回到沈阳,等待周伟的是劳动教养和开除党籍。

  “进京举报”有罪吗,不然为什么要“从重从快打击,决不手软”?举报是我国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民主权利。腐败分子出于心虚,乱下指示可以理解,可是这些“瞎指示”是如何执行的,就让人费解。执法人员难道不知道这么做是违法的吗,他们何以在官威面前愿意执法犯法,将无罪的举报英雄周伟“从重从快打击”?

  在少数地方领导的眼里,管辖下的群众去北京“告御状”是给地方丢脸。出于“打压举报人”和“维护地方形象”的目的,阻止群众进京举报或上访几乎成为部分地方的“惯例”。像慕绥新乱下指示一样,为了这块遮羞布,有些地方甚至专门安排警力来拦截“告状举报者”。《中国青年报》2004年12月曾经专门对此做了调查:国务院和全国人大信访办是一门二牌,人称“两办”,地址在北京市永定路西街的一条死胡同里。记者调查发现,离老远就见巷口聚集了很多人,路边停着辽宁、山西等地来接访的警车。一些穿深色衣服的男人堵在巷口,见人朝里走就问:“你哪里的?”或把人拦住:“把身份证拿出来。”如果人是“自己那里的”,当场就把人给“截”走。这些开“警车”的人是干吗的?他们不知道自己的行为侵害了他人正当行使“举报权”或者“上访权”,是违法行为吗?

  曾经看到过一篇自述性的报道,主人公是一个法警。他沾沾自喜地讲述自己的两次“丰功伟绩”——接到上级命令后,成功阻止群众进京上访,如何在重重困难下拦截,强制把人带回。看后我觉得特别悲哀:上访与举报一样(部分上访的就是举报人),都是公民的一种权利,作为法警你阻止人家上访已经违法了,居然还以为是功劳?领导的命令是你的“法”,法律不再起作用,能不让人觉得悲哀吗?在网上随便搜索了一下,也可以发现许多有关阻止上访的“经验”。且来看某单位的经验总结:一年来……处理解决紧急突发事件12件次,阻止进京上访5件次,较好完成信访工作任务。看,“阻止进京上访5件次”这样可耻的事情还可以写入总结,堂而皇之地成为经验,多么可笑可悲呀!可见,这并不是个别现象。

  “进京举报要从重从快打击”是一个闹剧。闹剧之所以屡屡成为事实,说明在我们的执法队伍中,很多人并不是“以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进行执法,他们很多时候在看领导脸色行事。只要上级吩咐下来的,哪怕是违法都不怕。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