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靖) 媒体曝光可能成公安机关立案的线索。最高检等4部门拟出台新《规定》,对新闻媒体曝光、反映行政执法机关不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情况,经检察机关确认情况属实后,有权要求行政执法机关提供案件材料,同时建议按管辖权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
目前,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安部
、监察部,共同起草的《关于在行政执法中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正在“正义网”上征求意见。如果群众有意见和建议,可以在9月底前反馈到“正义网”。
根据该《规定》,“人民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或社会媒体反映行政执法机关不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在确认基本情况属实后,可以要求行政执法机关提供有关案件材料或向行政执法机关查询案件情况或派员查阅有关案卷材料,行政执法机关应予配合。确属应当移送而不移送的,人民检察院应向行政执法机关提出检察建议,建议其按照管辖规定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反馈对检察建议的采纳情况。行政执法机关仍不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
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新《规定》的出台,对进一步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力度很有必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认为,新规定有望从根本上遏制执法背后的腐败以及愈演愈烈的“以罚代刑”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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