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会修订银行业条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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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7日 14:02 上海证券报 | ||||||||
香港立法会昨天通过《2005年银行业(修订)条例》。《修订条例》规定本地注册认可机构须以符合金融管理专员根据《银行业条例》订出的规则内所载的方式计算资本充足比率,及披露包括资本充足比率在内的财务资料。 《修订条例》同时规定,若认可机构因金融管理专员根据新资本规则作出的决定而感到不满,可要求独立上诉机构 (资本充足事宜覆核审裁处)覆核有关
香港金管局将会进行制定资本规则及披露资料规则的工作,并就此咨询银行业界。预期有关规则会在2006年中提呈立法会,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