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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阐释:《反垄断法》有利于公平竞争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7日 13:29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卢一心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李东生在日前召开的“竞争政策与立法国际研讨会”上说,备受关注的《反垄断法》基本准备工作已经完成,立法进程正在加快。

  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出台《反垄断法》意义无疑是十分重大的。从某种意义
上讲,《反垄断法》其实就是“公平竞争法”。所谓公平竞争,就是建立在同一平台的竞争,而不是运用权力来垄断市场,可以说任何保护主义都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取消这些行为和做法,才能够建立一个成熟的市场社会。

  但是,任何一个市场的建立,都必须依靠法律来维持正常秩序,否则,任何的口头承诺都等同于一张空头支票。众所周知,中国的市场经济秩序也刚刚建立不久,许多问题尚未能在短时期内得到解决,要马上进行规范显然是有失客观的。但是,停滞不前被动地等待问题的发生,显然也不是明智之举,甚至有可能因此错失良机。

  可见,建立和完善一部《反垄断法》意义确实是十分重大的,但要让立法真正变得公平,最关键就是要建立和完善市场规则,也只有在完善的市场规则的前提下,这场游戏才有可能玩下去,否则,空有《反垄断法》也很难得到实施。

  有好的产品必然拥有竞争力,有好的竞争力必然拥有市场份额。当然,运作能否顺畅,关键在于有一个规范的市场秩序,这也是出台《反垄断法》的意义所在。因此,笔者认为,无论是《反垄断法》还是《反不正当竞争法》都是公平竞争法,作为市场中的一分子,谁都必须严格遵守,也只有这样才会有规范的市场经济。

  (晓航/编制)(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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