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难请,费用庞大,胜负难料……中塑会副会长坦言企业难言之苦
本报讯记者陈伟蕾实习生张涛报道:“目前,还没有一家塑料企业主动提出应诉。”7月6日,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的李姓副会长告诉《民营经济报》记者,自6月30日欧盟对中国生产塑料袋的企业提起反倾销以来,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就开始积极组织企业应诉,但涉案企业大多持观望态度。
谁肯出大价钱打官司?
李副会长解释道,应诉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要花大价钱,一个企业没有那么大的经济实力,独自承担应诉的费用,所以还没有企业提出应诉。“得有一两个挑头的企业联合起来才行。但中国的塑料行业中小企业过多,拿不出很多钱。大企业很多是国有企业,生产的产品多样,企业内部意见不一致,可能不愿为这一个产品出高额的费用。再加上企业对应诉的成功率拿不定,怕白花钱,划不来。”
“中国国情”促使外国频施大棒
李副会长表示,欧盟对中国的塑料袋发起反倾销不是没有原因的,“主要是价格太低。如果其它国家以低价卖给我们东西,冲击我们的市场,影响我们企业的利益,我们国家也会保护我们的。”李副会长告诉记者这样一件事情:一次他去参加一个会议,一个老外问他,“你们的塑料制品怎么可以这样便宜,和原材料的价格差不多。”对于这种情况,李副会长说话的语气显得有些无奈,“这是中国的特殊国情啊。”虽然,有些企业使用回收的废旧袋子作原料,可以把价格压得很低,但利润很少。可企业要养工人,就算价格和原材料价格差不多,维持微薄的利润也要做,至少可以给工人发几百的工资,让他们维持生存。
相关企业应诉困难重重
另外,李副会长还向记者透露了协会组织相关企业应诉的难言之苦:一是请律师的问题。国内法律专业水平比较高、聘请价格又低的律师很难找,而欧盟当地的律师价格又很高。其次是费用分担问题。李副会长打了个比方:“假设律师费用是十万欧元,企业间可能会为费用的摊派问题而起争执。而请律师要预先支付一部分的钱,万一企业中途变卦,官司打到一半不掏钱,那就又有麻烦了。”再次是风险的问题,即打官司胜诉的把握有几成。“企业从这次事情中应该吸取教训,要提高产品档次,严格按照标准进行生产,生产出更优质的产品。还要重视品牌。中国的塑料去年就评了一个农用聚烯大棚膜的牌子,今年又在搞人造革、合成革的牌子。”
[新闻背景]
欧盟当地时间6月30日对产自中国、马来西亚和泰国的塑料袋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提起本次反倾销申请的是欧盟30家塑料袋生产商,他们的产品占欧盟总产量的25%以上。欧盟此次具体调查对象是2004年1月至12月期间,在欧盟市场上销售的所有“厚度在100微米以内、聚乙烯含量在20%以上的塑料袋产品”。(晓航/编制)(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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