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食品经济健康发展,食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得到较大提高,使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实现食品专项整治目标,广西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从以下四环节加大整治力度:
(一)加大对农产品生产环节的整治。
1、狠抓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试点工作。
2、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
3、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以蔬菜等农产品为重点,选择有条件的生产基地,积极开展生产档案记录工作和“联户联保”等多种形式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试点工作。
(二)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
1、突出抓好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整治。
2、完善规章制度,强化日常监管。
3、加强对农村地区“小酒坊”的监管。
4、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开展食品卫生许可证专项整治。
5、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
(三)加大对食品流通环节的整治。
1、开展包装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对饮料、酒、奶制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豆制品、腌熏制品、调味品、罐头、食品油等10种包装食品加大质量监测力度,查处一批影响恶劣的食品假标识、假包装、假商标案件。
2、开展重要农产品及加工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
3、开展重点市场和重点区域食品安全检查专项执法检查。
4、健全食品流通服务休系,加强企业自检体系建设。
(四)加大对食品消费环节的整治力度。
1、进一步扩大学校食堂和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范围,并向社会公示进展情况;在大型、连锁经营餐饮业推广科学的食品安全卫生管理体系。
2、继续推行餐具集中消毒。各地将推进餐具集中消毒当作为发办实事的重要工作来抓,不具备自行消毒餐具的餐饮业和食品摊贩要使用集中式消毒的公共餐具,市区要达100%,县城力争达100%,有条件的乡镇要积极推行。
3、强化监管措施,加强对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的监督管理,建立食堂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深入农村,宣传教育群众讲卫生、懂安全,移风易俗,积极预防食用酵米面、毒蕈等食物中毒。
(信息来源:南宁特办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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