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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加工奶品不得称鲜奶食品标签有新规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7日 07:30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本报海口7月6日讯(记者元惠卿)食品包装上诱人的标注往往使消费者按捺不住掏腰包,但有些食品却是名不副实。记者今天从质监部门获悉,《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将于10月1日起实施,它规定预包装食品标注不可夸大和欺骗消费者。质监人员提醒说,食品生产企业应尽早熟悉该法规,以免旧包装印刷太多届时造成浪费。

  据介绍,该通则规定,不得标注不真实的产品名称。例如,凡是经热加工处理的包装
食品如奶品,其产品名称不得命名为“鲜××”。另外,配料清单中不得使用臆造的配料名称,对于转基因食品标注的要求也有所加强。根据该通则,预包装食品必须标示的内容包括:食品名称、配料清单、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或包装日期)和保质期、产品标准号;对于消费者关心的甜味剂、防腐剂、着色剂,通则要求必须标示具体的名称。

  作者:元惠卿

  (来源:南国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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