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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展中谋求共赢--保荐机构负责人谈长电方案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7日 06:11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长江电力(资讯 行情 论坛)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一直以来备受广大投资者关注,7月6日,作为保荐机构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德地立人就其股改方案作了如下阐述:

  长江电力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总体思路和非流通股股东对流通股股东进行补偿的原则。此次长江电力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基本思路是:采取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即期对价与促进上市公司长远发展相结合的综合措施,维护流通股股东权益,提高上市公司价
值,实现全体股东共赢。我们认为,长江电力作为优质大盘蓝筹股,其方案综合考虑了流通股股东的即期利益和提升公司内在价值。

  长江电力股权分置改革对流通股股东进行补偿的原则是: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本次通过向流通股股东送股、转送现金及三峡基金置换提高葛洲坝电站电价等措施的综合价值大于测算的最大理论对价,保护流通股股东利益不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而受损失。按此原则,非流通股股东为获得流通权,应向流通股股东支付25.35亿元,根据方案测算,非流通股股东实际支付39.6亿元。

  长江电力股改新方案在原方案基础上进行了较大调整,长江电力6月20日公布了关于股权分置改革试点的重大事项公告,第二天公布了意向性方案,我本人代表保荐机构陪同长江电力毕亚雄总经理随即赴上海走访基金公司,听取机构投资者对方案的意见,同时我们通过电话等方式与所有关注长江电力股权分置改革的投资者进行不间断的沟通互动,虽然时间比较紧张,但沟通是比较诚恳的,成果也比较有效。综合考虑流通股股东、长江电力和非流通股股东的意愿,长江电力对原方案进行了调整,并于7月4日公布了新方案。与意向性方案相比,新方案有两大变化。第一是加大了即期支付的力度,即从原方案的每10股送0.778股增加到每10股送1.67股,并增加了一次性特别派现每10股派5.88元。投资者认为原方案中即期支付不够,方案修改后,从最近反映的情况来看,投资者对此比较满意;第二,因为投资者希望方案尽量简化,而且市场对认股权证的认识存在一定的差异,所以新方案将认股权证计划推后。从新方案所作的修改来看,应该说长江电力比较充分的理解并听取了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长江电力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在实施即期对价的同时,还进一步强调了远期利益。

  长江电力自上市以来,以其良好的业绩和清晰的成长性,成了弱势中的避风港,树立了绩优蓝筹股的形象,受到了广大投资者的青睐,投资者获得了可观的收益。长江电力作为大型清洁能源的提供商,具有独特的内在价值,尤其是近来,QFII等境外机构纷纷上调长江电力的投资评级,建议增持。这次股权分置改革,我们加大了即期支付力度,但我们相信,长江电力未来的成长将给投资者带来更大的回报。风物长宜放眼量,希望广大投资者理解和支持长江电力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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