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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级机构享受怎样的宪法权利?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7日 03:31 每日经济新闻

  评级机构从事信贷评级业务,而信贷评级(creditrating)指评估债券发行人不付其债券本息的可能性。目前世界上垄断评级业务的三大评级机构是穆迪、标准普尔和费彻。

  穆迪公司以其创始人约翰·穆迪(JohnMoody)命名。1909年,穆迪推出了美国年度债券评级,主要适用于当时非常兴隆的铁路债券业务;标准普尔排第二,也是家美国公司;费彻排第三,是法国人的公司。

  评级主要是用于公司发行债券。美国股市的惯例是,公司要发行债券,必须先由评级机构评介拟发行债券的公司的信贷级别。评级机构会派一位首席分析师,由其准备一份报告,作为评级委员会给公司评级时的依据。首席分析师准备报告时,主要是依据有关该公司的公开市场信息,但也可以得到公司的保密信息。为了增强信用级别的影响,有时还不止一家评级机构鉴定,要两家乃至三家评级机构鉴定,以保证权威性和准确性。

  评级机构肥得流油。以2004年为例,标准普尔的年收益是20亿美元,其中营业利润占到41%;费彻的收益是4亿美元,营业利润占25%;穆迪的收益约为14亿美元,营业利润55%。评级机构之所以生意兴隆,是因为信誉不错。

  评级机构神是神,但也有失手的时候。比如,在安然和全球通讯两家公司的丑闻中,评级机构的角色不太光彩,直到两家公司的假账败露之后,才给它们降级。上世纪90年代东南亚金融危机前,三大评级机构并没有放出狼烟,事先没有任何警报或警告。而平常评级机构喜欢不请自来,给许多国家的信用评级,一副欲知天下经济大势舍我其谁的态度。

  不过评级机构有说法,理由是如果公司故意欺诈,向其提供虚假材料,评级机构再认真,也发现不了问题。这种理论颇像公司公开发行的审核,只审形式,不审实质,只看伊人描眉画眼,不看是否蛇蝎心肠。

  但在这方面,评级机构受法律保护,而且是宪法保护。既然是观点,就无所谓对错,就没有真伪之分。美国最高法院曾经判定,商业广告等商业言论,不受宪法言论自由的保护。但上世纪70年代,美国最高法院的判例变了,商业言论也被纳入宪法言论自由的保护范围。

  观点是一种判断,一般不存在虚假或对错问题。比如,中国股市是糟得很,还是好得很?中国现阶段是否适合大力发展股市?发展股市是否是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由之路?这些都是观点问题,可以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不应当以言治罪。相反,中国有多少上市公司亏损,这就是事实问题。

  但有时事实问题也很难缠,比如,美国的开国元勋当初就背叛了自己的祖国英国,而且背叛的理由就是英王多收了点税,但美国的独立战争被誉为正义的革命战争。

  所以,有时很难将事实问题与观点问题完全分离开来。比如,一个地方的大部分上市公司都在亏损(事实问题),但有人非要说这个市场好得很,是大有希望的(观点问题),这种观点完全缺乏事实根据。如果是在美国,学者发表缺乏事实根据的论点,他们仍然受法律保护。但如果评级机构发表如此谬论,并因此而给他人造成了损失,它们就有可能被追究责任。

  作者:朱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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