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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钢投资者首尝红利退还甜头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7日 00:32 北京现代商报

  商报讯(记者刘杰)本周五,宝钢股份的流通股股东会发现,自己账户里的钱多了,这不是“意外横财”,而是股息红利减半征收的结果。

  宝钢股份昨日发布公告称,宝钢将向2005年6月10日在册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退还多缴纳红利所得税税款,每10股退还人民币0.32元,退还日为2005年7月8日。据粗略统计(按照宝钢股份35.35亿流通盘计算),此次退还的现金规模大约为1.13亿元。同日发布
退还公告的还有紫江企业、豫园商城、上港集箱、交运股份、置信电气等5家企业,退税发放日均为7月8日,这些企业的个人投资者将首尝红利退还的甜头,获返金额在每10股0.05至0.32元之间。

  为此,6月24日下发的《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对减半征收政策执行予以明确,同时还明确,证券投资基金同样享有优惠政策。

  虽然6家公司都明确了个人投资者都在返还对象之列,但对于享有同样优惠的基金被部分企业排除在外了。此次首批发布退还公告的6家公司里,只有宝钢股份明确指出退还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除上港集箱表示退还对象为流通股东外,包括首批试点的紫江企业在内的其他4家公司的退还对象只涉及个人投资者。

  对此,宝钢股份证券部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宝钢经过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沟通,明确了退还对象包括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后,才发布退还公告的。紫江企业的董秘高军告诉记者,由于紫江企业的基金股东享有过股息红利减征的优惠,他们获得的不是按照20%标准扣减所得税以后的红利,因此此次退还的范围并不包括这些机构投资者。据他介绍,紫江也是在同结算公司沟通确认后才发布公告的。据悉,陆续还将有28家上市公司退还个人流通股东50%的红利所得税。而这全部34家公司均为沪市上市公司,这些公司的红利除权日都在6月13日之前或6月13日,而红利支付日都在6月13日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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