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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建设部向社会公布稳定房价时间表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6日 17:33 法制晚报

  要求各地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的具体标准要在5月31日前公布执行———

  本报讯 昨日,建设部向社会公布了近期稳定房价工作的6个时间表。

  6月底前,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住房价格上涨过快的重点城市要基本实现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即时备案。

  各地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的具体标准要在5月31日前公布执行;未公布的地区不再上浮。

  今年内完成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情况的调查工作。6月底前确保40个大中城市基本完成信息系统建设第一阶段的验收工作。7月份起公布40个大中城市房地产信息系统主要数据指标和市场监测报告。近期建设部等7部门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部分省市稳定房价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建设部要查投机炒房行为

  本报讯 建设部昨天发出通知,要求各地严控“投机炒房”等不法行为。

  通知要求,各地有关期房交易的规定与国务院决定不一致的,应停止执行,并积极配合税务部门落实区别征收营业税等税收政策。

  通知还要求,各地要严格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的市场准入,未取得相应资质的,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和中介活动。同时,要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销售等行为。

  据悉,虚构买卖合同,囤积房源;发布虚假广告,提供不实价格和销售进度信息,恶意哄抬房价,诱骗消费者争购;以及炒买炒卖和囤积土地,违反规划及控制性要求等三类行为,是重点查处的对象。

  作者:吴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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