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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工贸手续有变 海关提醒早作应对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6日 15:29 商务部网站

  根据有关规定,加工贸易企业办理手续要求有了变化,有关手续必须由专业报关员办理,海关提醒加工贸易企业应早作打算。

  据了解,海关总署127号令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已于6月1日开始执行,此文件的出台重新定义了报关单位的范畴、规范注册登记、明确职责和义务等。与以往的报关单位和报关员管理规定的一个显著不同之处,在于首次将申请加工贸
易合同备案、变更和核销及保税监管等事宜纳入报关业务范畴。也就是说,加工贸易企业如果要办理上述相关事宜,必须通过专业报关员。

  这一政策的调整,对加工贸易企业的影响较大,改变了以往由企业人员直接到海关办理手册相关手续的做法。但考虑到加工贸易业务办理的延续性,目前,海关暂时仍允许由企业人员办理加工贸易备案、变更和核销及保税监管事宜,在一定的过渡期限后,将正式开始执行新政策。

  (信息来源:银川市地方商务之窗)

  (信息来源:宁夏地方商务之窗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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