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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代开发票招数升级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6日 13:46 海峡网-厦门晚报

  贪图便宜购买可能触犯法律

  本报讯 (记者 林润 通讯员肖雨)“我公司以低税率对外代开商品销售发票、服务业发票……”要是你在电子邮箱里发现这样的邮件,可千万别动了心。市税务机关提醒说,近来,这些代开发票的招数又升级了,你可别一不小心图便宜触犯了法律。

  市国税局的一位工作人员说:“这些邮件一般都是直接发往个人邮箱,落款是各地的公司。过去,这些公司宣称能代开的发票只有两种,不过近来,他们‘神通广大’起来了,能代开的发票包括普通商品销售、建筑业、服务业、租赁业、广告业、运输业等。”

  记者发现,这些公司还有发展长期业务的打算。一位市民向记者展示了他收到的由广州一家贸易公司发出的邮件。邮件中甚至说:“如本公司在开发票过程中不能准时为您服务,所造成损失由本公司负责。”还有的邮件声称,如果市民要代开的发票金额比较大,则需要先付一部分定金。

  为什么代开发票会有生存空间呢?一位从事税法咨询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一些公司为了避税及冲账,就寻找这些虚开的发票来减轻税负。还有一种可能是,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不得领购使用专用发票。但是顾客购买了小规模企业的货物,就会索要发票。这时,有的小规模企业就不按规定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转而寻找这些“编外”招数。

  市国税局的工作人员说,这些通过网络传递代开发票信息的公司,开具的很可能是假发票。要是你付了钱买到的是假发票,这些发票肯定不能派上用场。而且一旦被税务机关发现,你的纳税诚信度也会大打折扣。还有一种可能是,这些代开发票的公司都要求你把自家的信息提供给他们,当你把自家的资料或者定金一股脑儿捧上的时候,这家公司很可能一下子“蒸发”。另外,如果这些公司真的能开具出真实的发票,市民一旦取得发票,就触犯了法律,应被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眼下,市国税稽查局举报中心已发函广州市国税局,提请该局进行相关调查。国税部门提醒说,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某些市民贪图小便宜的心理,以低点数代开的名义,当你买了发票后,往往不能抵扣,甚至触犯法律。你一定提高警惕,勿踩发票“高压线”。

  (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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