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服务业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政策精神和该县服务业发展规划,山东省五莲县结合自身实际,近日制定出台了扶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
1、税收优惠政策。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第1年至第2年免征所得税;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第1年免征所得税,第2年减半征收所得税;
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旅游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体育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1年;对新办的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由原单位出具证明,新办企业提出申请,劳动保障部门予以认定,经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2、规模企业优惠政策。对县里确定的服务业重点项目,当年新建、扩建投资额在300万元以上,从发生税收年度算起,3年内上缴的所得税、增值税县里留成部分按50%比例和营业税县里留成部分按25%比例,由县乡财政奖励给其企业。
3、贷款优惠政策。金融部门从资金上积极支持服务业发展,对县里确定的重点服务业发展项目,银行要优先安排贷款计划,贷款利率按市场一般利率下浮10%执行。同时要扩大信贷形式。
4、投资及价格收费政策。对投资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县里确定的服务业重点项目,商业用房配套费按不低于50%的比例给予减免,特大项目根据投资额高度给予减免,直至全部免去。积极争取国家、省、市的支持,力争两年内服务业用水、用电实行与一般工业企业同等的价格政策。收费采取“一卡制”形式,按物价部门收费标准,凭卡核定收费项目,坚决取消一切不合法收费。各项税费的征收额度要低于周边县市区,对县里鼓励发展的项目,有关资产评估费、登记费等相关费用,工商、土地、房产等部门要按最低的标准征收。对县里确定的重点项目,相关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应给予缓收或免收。
5、财政补贴政策。对县城区域参与晚间经营的重点街区,达到一定规模和档次的商场、酒楼、饭店、文化娱乐场所,其延长夜间营业时间内耗用的电费、霓虹灯设计费以及设备和安装费等,每年县里给予一定的补贴。
6、设立政府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专项资金作为县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主要用于上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的配套、服务业规划的编制和重点项目、示范工程的贴息、补助以及重点行业高级管理人才的培训等。
7、盘活土地资产。对县里确定的新建服务业重点项目用地,优先列入全县建设用地计划;新建重点大型旅游项目,凡使用荒地、滩涂开发建设的,经批准,其土地出让金政府收益部分采取补贴方式支持项目建设;特大项目,土地出让金政府收益部分给予等额扶持。
8、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加快人事、劳动和户籍制度改革,妥善解决引进人才和进城人口在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子女教育等方面的问题。
9、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凡从事服务业经营的,其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尚未列入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目录、国家法律法规又无限制的,工商部门应予以注册登记。鼓励允许投资者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等多种经营方式进入。
10、简化审批环节。凡准入设立的企业,工商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审办完毕;对法律、法规规定前置审批的,实行“工商受理、抄告相关、并联审批、限时完成”的方式,有关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批手续。同时,放宽民营企业注册资本认缴期限。
11、建立加快服务业发展的长效机制。抓好服务业的长远发展规划和实施,使服务业逐步形成传统行业与新兴行业发展并举、为生活服务与为生产服务行业发展并重的新格局。建立完善服务业考核激励机制,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任务,激发加快服务业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成立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服务业的组织协调。
(信息来源:日照市五莲县地方商务之窗)
(信息来源:山东地方商务之窗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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