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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质量应有第三方监管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6日 11:18 新文化报

  昨日一大早,本报的“供暖”热线电话就铃声不断,人们对于如何提高供热质量、如何监管供热公司等纷纷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意见。在本报接到的100多位读者的电话中,有30%的人提出“供热费用应该按月收”,27%的人提出安装“热量表”,另有42%的人提出“应该建立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有效监管供热质量”。

  建议一 供热费用可否按月交

  有30%的消费者提出供热费用应该像电费、水费一样按月交。长春市民赵先生讲,他是某物业公司的负责人,他们管理的物业小区业主与供热公司签订了供热合同,但两年来,小区内供热始终不达标。业主曾多次向供热公司反映协调,但问题从未得到解决,政府规定的供热不达标应退款也始终未能兑现。

  赵先生建议:“采暖费应该像电费、水费一样,按月交。供暖好就交,供暖不好业主有权拒交,这样业主有一定的主动权。”据了解,我省已有个别城市已经采用这种办法。

  建议二 建供暖企业考核制度

  用户应有对供热单位的选择权。长春市民周先生认为,目前长春的供暖单位还属于垄断式经营,住户对入住的小区该由哪家单位供热完全没有选择权,小区供热质量的好坏都由供热单位一家说了算。

  因此,周先生建议,政府应该建立供热企业的考核制度,每年根据用户的投诉数量,对一些供热质量较差的单位进行取缔,由供热质量好的单位接管,以保证供暖质量。

  建议三 由第三方机构测温度

  家住长春市某小区的付女士的家里,每到冬季室内温度冷得呆不了人。她自家安装的温度计显示室温在九摄氏度左右,但供热单位带来的测温仪器显示的室温竟然能达到十六七摄氏度,付女士怀疑供热单位作假。

  付女士认为,目前供热单位对供应质量的管理,就好比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本身就存在不合理性。因此,她建议政府部门应建立一家独立的供热权威监督检测机构,“百姓有问题,能随叫随到,对室内供暖温度能科学精确地进行测量,并当场开具室温供暖检测证明。”42%的参与者表达了这一想法。

  建议四 安装计热表和热量控制阀

  “采用热量表计费”是许多消费者提出的建议之一。崔先生认为,虽然《吉林省供热管理条例》的规定较具体,但真的遇到供暖不达标时,供热单位总是以各种借口推托、搪塞,用户毫无办法,也就更谈不上赔偿或退热费了。要想做到公平、公正地测量热量,合理交费,应该采用一种计热表,可计算使用的热量,同时再加上一种控制开关,可由业主根据自己的需要调控热量大小。这样,有了计热表,就可以像煤气表、水表那样根据用量公平收取费用了,也就不会发生交费供暖无保证的情况了。本报记者胡晶张伟伟《热费要涨 供热质量咋“涨”》续(新闻编辑:曲兆佳)(来源:新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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