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正式颁布三周年之际,本报一个全新的周刊——《政府采购》周刊,与您见面了。
2002年6月29日颁布的《政府采购法》,标志着我国政府采购工作全面进入法制化的轨道。实行政府采购制度,是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内在要求,是从源头上、机制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是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一项重要手段。我国从1996年开始,在部分地区试
行政府采购制度,随着《政府采购法》的颁布施行,政府采购的范围正在逐步拓宽,监督管理和执行的力度正在逐步加大,制度的推进正在逐步深入。可以说,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作为财政支出管理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适应WTO形势要求,支持国内企业发展,增强国家宏观调控能力,从源头上防止和治理腐败等,都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在我国政府采购制度建设正向纵深推进的重要时刻,本报适时推出《政府采购》周刊,就是要以更加积极的姿态,加入到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公共财政管理制度的建设过程中,进一步推动政府采购工作的健康发展。我们将及时传递国家关于政府采购工作的最新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时跟踪各地政府采购部门的新经验,及时报道政府采购领域出现的新情况,及时介绍国外政府采购的成功做法,并为政府采购采供双方架起相互沟通的桥梁。
愿《政府采购》周刊能成为您的朋友。(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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