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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电力借股改再融资?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5日 09:08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 (记者 薄继东)

  备受市场关注的长江电力(600900)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昨日揭晓。与此前披露的多数试点公司的方案相比,长江电力的股改预案更具有个性,也创下了股改方案的不少“第一”纪录。

  首先,长江电力率先采用了一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非流通股送股相结合的“混合送股”方案。这一点与纯粹采用资本公积金转增的清华同方(600100)以及纯粹采用非流通股送股的多数试点公司不同。其次,长江电力拟定了向全体股东派发认股权证的初步计划。与宝钢股份(600019)不同,长江电力认股权证的发行人并非是长江电力的控股大股东,而是长江电力本身。再次,长江电力的控股大股东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不参与非流通股的送股计划。这一点,是迄今为止已正式披露股改方案的30家试点公司中绝无仅有的。

  德鼎投资的注册分析师胡嘉将长江电力正式推出的改革预案和此前传说中的方案进行比较之后,指出正式预案更为优惠,不过胡先生认为,即便这样,长江电力大股东的让利幅度仍然较小。新希望的注册分析师凌俊杰说,像这样的方案只能达到满意度的下限。而三元顾问的注册分析师李伟锋则表示,长江电力的非流通股东拿出真金白银派发现金的做法,应该是值得肯定的。

  对于三峡总公司不参与其他非流通股的送股计划,凌俊杰认为是不妥当的。他表示,非流通股股东之间应当一视同仁,虽然非流通股的送股计划仅为“10送0.2496”,比例较低,或许无关大局,但是三峡总公司的这种行为却给投资者留下了不良的印象。

  说到长江电力拟推出的认股权证,三位分析师一致认为,这是长江电力一种变相的配股手段,对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没有帮助。李伟锋认为,认沽权证对稳定股价、保护流通股利益才更有用。而胡嘉指出,发行认股权证是长江电力上市之时就已拟定的再融资计划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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