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已有20多年的历史,由于国家宏观政策和经济体制发生了很大变化,一些项目的贷款偿还出现了一定的困难。对此,我省与国家有关部门多方协调,积极争取政策,目前已经有10个项目得到财政部政策支持,在还款期内可为基层财政、企业和农民减轻债务负担73976万元人民币。主要有:(一)常村煤炭项目,财政部同意解决该项目至1997年底已到期的历史遗留债务4.66亿元,其中由中央财政承担3.69亿元,企业承担0.97亿元;降低转贷利率可减少利息支出2264万元。(二)山西农业综合发展项目,2001年经批
准将转贷利率由4.5%降低至1%,可减少利息支出4293万元;2003年经批准,由财政部承担该项目汇率风险5977万元。(三)山西扶贫项目,2003年经批准将转贷利率由3.5%降低至1.5%,可为项目单位减轻利息负担11154万元。(四)林业二期、三期项目,2004年经批准在还本期内对已到期未偿还的本金6445万元,以及还款期内应付利息1933万元,采取先由财政部垫付,对省采取延期(挂账)的方式解决。(五)今年3月,财政部提出降低在农村地区实施的世行贷款教育、卫生和扶贫项目转贷利率,本次共将全国37个省份的15个世行项目的转贷利率降至0.75%,其中,我省涉及的项目有6个:贫教一、贫教四、卫生四、卫生七、卫生八和山西扶贫,可减轻债务负担5010万元。
信息来源:山西省政府网 (信息来源:山西地方商务之窗子站)
文章类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