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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稽查尚不能诉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5日 05:2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周晓同志:

  去年2月5日,我以7.60元的价格买入某股票,由于价格较高,以后又一路补仓,目前的损失已超过6万元。今年4月,该公司发布公告称,其子公司委托的2亿多元贷款不能收回。近日又再次公告,公司已经被监管部门立案稽查。请问作为该公司股票持有者,我该怎么办?我能对其提起诉讼吗?

  吉林 王先生吴先生:

  你所说的公司虽然被交易所谴责和监管部门的立案稽查,但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持有者现在还不能对该公司提起诉讼。如果证监会的调查及处罚决定证实该公司存在虚假陈述行为,则因其虚假陈述遭受损失的股票持有人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周晓(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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