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决定发展--美国个人退休计划对中国年金业务发展的启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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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4日 13:47 证券时报 | ||||||||
主要观点:回顾美国个人退休计划30年的发展历程,我们可以看出:税收政策直接决定退休计划规模的增长;统一、简单的政策有利于职工的参与;退休计划广泛的覆盖率是政策的主要目标;个人自主选择投资的方式是长期的趋势。这些都是我国制定企业年金制度时可以借鉴的经验。 自1974年美国国会立法、福特总统签署通过了职工退休证券法
回顾美国个人退休计划30年的发展历程,我们发现正是国会通过了若干法案,直接决定了资金积累的规模;同时法规规定参加计划的限制条件、法律的繁冗程度也是影响其发展的重要因素。 频施政策加大覆盖面 当个人退休计划推广到一定程度,覆盖面成为政府考虑的重点。相对大中型企业普遍建立企业年金,小型企业由于企业营业收入不确定性强,建立企业退休计划相对成本高而很少为职工建立退休计划。1978年美国国会通过简化职工养老法案,简化繁杂的手续及监管方法,提高缴费限额,鼓励小型企业建立企业退休计划。例如:小型公司职工每年可以投入15%的收入或22500美元,不用每年申报缴费税单,也不一定要每年都缴费等。 针对人数少于100人的企业,1996年美国国会又通过了激励超小型企业建立退休计划的法案。通过以上两个法案的推进,截至2003年,小型企业个人退休账户缴费累计1500亿美元;其中超小型企业,累计约250亿。同时,小型企业退休计划数目每年增加25%,从1998年至2003年参加职工人数每年增长27%。截至2003年底,美国总共有375300个退休计划建立,覆盖170万职工。 为了鼓励每个人更多地积累退休金,1997年美国出台了新的个人退休计划法案。新计划虽然不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但没有限定投入金额,而且规定在退休领取退休金时不再交个人所得税。新法案立即得到了人们的支持。新法案在缴费的覆盖人员、缴费金额、领取税收优惠比传统计划更具吸引力。1998年当年新计划缴费86亿,同时从传统计划转入393亿。2001年当年新计划缴费111亿,第一次超过传统计划缴费。截至2003年底,新计划已积累1020亿美元。 投资品种逐年发生变化 美国个人退休金账户的资金运作在过去的20年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最早在1980年,人们把积累资金的72%、大约380亿投资于银行定期存款等理财项目,只有7%投资于共同基金。而到2003年,其中80%是证券投资,而共同基金的投资占证券投资的43%。 投资理念的改变与以下几个因素密不可分:美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人们逐渐可以承受投资风险,认识到证券投资潜在的投资回报率;金融产品不断创新,使得可投资产品极大丰富;网络等技术的革新大大降低了投资成本;而且由于公司建立退休计划,使得个人参与证券投资热情高涨,同事间的投资交流加速了证券知识的普及和市场的培育。 对中国企业年金发展的启示 中国正在建立的企业年金制度是通过企业和职工共同缴费建立企业职工退休计划,而回顾美国30年个人退休计划的发展,有以下几个方面值得我们借鉴: 一、制定个人税收优惠政策 从美国个人退休计划发展的历程看,个人税收优惠政策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在我国目前的企业年金制度中,只有各地方对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既没有国家统一的税收政策,也没有针对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对企业职工个人投入没有任何激励作用。建立个人的税收优惠政策需要财政部、劳动保障部、监管机构等部门协调运作。税收优惠政策从表面看,可能会使当年税收减少,但实际上资金从政府的财政行为转换为个人的投资行为,进入了直接投资的渠道。 二、简化限制,增加覆盖面 目前,我国的养老金计划刚刚起步,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主要是效益好的大型国有企业,覆盖人数有限。将尽可能多的人纳入退休计划是制定退休政策的主要目标。我们可以借鉴美国退休计划的相关政策,逐步覆盖各类公司以及个人;同时应简化退休计划设立、运作、监管的程序。例如,在我国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中规定账户管理费由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另行缴费。在实际操作中,这个规定增加了一个缴费环节,提高了管理成本,会直接降低参加的可能性。 三、完善过渡性功能 根据我国企业年金的规定,职工从原单位离开加入新单位时,在新单位没有建立企业年金的情况下,职工可以挂靠在原单位,有的费用例如账户管理费由个人承担。在操作上,可能存在企业不愿意提供这样的服务而职工也不愿意参加原有企业的投资管理,这就增加了管理的难度。 而美国个人退休计划规定当企业职工转换工作时,职工可以把参加企业年金计划(例如401K)的资金转移至个人退休账户。个人退休账户可以在券商、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建立,在企业年金个人退休账户中已购买的基金不用变现,可以把现有的投资形式直接转移,继续投资运作。 过渡功能在当前职工转换工作相对频繁时日益重要。据统计美国由于换工作而离开企业缴费计划转移至个人账户的资金从1996年的1140亿发展到2000年的2260亿。 四、由企业统一运作到个人自主决定的投资管理模式 目前中国企业年金的投资运作模式基本是由受托人指定投资管理人,进行统一的投资运作,个人不能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并及时调整投资对象。在我国企业年金计划发展初期考虑到证券投资知识的不普及以及市场刚刚开始培育,可以采用统一投资管理的方式。但在实践中我们了解到,由于受托人承担了投资风险的责任,使得各个企业负责人不愿意进行证券投资。同时由于职工不能自主投资决策,也不能对参与者进行投资的知识培训。 从美国个人进行退休资金投资运作中,我们看到即使人们可以自主选择,在初期主要还是投资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储蓄理财项目;当各方面条件比较完善了,人们才开始证券投资。因此,赋予职工自主投资的权利并不等于直接增加了投资的风险。同时,只有赋予个人投资决策权才能实现以上提及的个人退休账户的过渡性功能。从长期看,个人选择投资也是国际发展的趋势。
美国个人退休计划的政策演变过程美国联邦税收法允许个人建立若干退休计划(例如参加企业退休计划),个人退休计划是其中之一。法律规定任何有收入的人在70.5岁之前可以建立个人退休账户,根据每年规定的限额缴费、进行投资运作。所缴金额享有税收优惠。退休账户中的资金不能在规定退休年龄前支取,除非符合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个人退休账户有两个功能:一是为所在公司没有退休计划的职工提供延迟缴税、投资运作、积累退休金;二是在职工换工作、退休时把公司退休计划已积累资金的转移、保存在个人账户里。 美国个人退休计划的政策演变主要经历了四个阶段: 一、1974年传统个人退休计划法案。 这是美国国会通过的第一个个人退休法案,规定符合要求(法案规定了一系列参加条件)的70.5岁以下的职工每年可以向个人退休账户投入1500美元或15%的年收入,所交资金免个人所得税;等到退休后支取时,再按照支取金额收个人所得税。个人退休金计划立即得到热烈响应,1975年当年缴费14亿美元,此后逐年递增,1981年当年缴费达到48亿美元。 二、1981年统一个人退休金计划法案 经历了石油危机,美国经济进入复苏阶段。为了刺激经济增长,激励更多的人参加个人退休金计划,美国国会在1981年通过经济复苏税法法案,允许任何纳税人都可以参加个人退休金计划,投入限额也相应从每年1500美元提高至2000美元,或100%的收入。简单的进入原则,使得个人退休金计划进入了迅猛发展期。从1982年当年缴费283亿增加到1986年当年的378亿美元。 三、1986年取消统一个人退休金计划,重新设立门槛 经历了五年飞速的发展,在惊叹个人退休金高速积累的同时,有人提出了质疑,认为个人退休资金的快速增长,会影响国家的基本储蓄。虽然学术的争论没有产生任何明确的结果,国会还是取消了统一个人退休计划,为准入设立了门槛。例如:如果夫妻任意一方的公司提供退休计划,另一方则不能参加个人退休计划,除非家庭收入低于基准。新法规立竿见影,1987年当年缴费回落至141亿。根据1986-1987美国国家税务局的统计,年收入少于25000美元、符合缴费规定而参加缴费的人减少了30%。在以后的几年中,缴费数量逐步减少,直至90年代中期,大约每年80亿美元。1997年国会上调了参加个人退休金计划的收入上限,同时允许夫妻任意一方没有公司退休金计划的可以参加个人退休金计划,但其效果不明显。 四、2001年经济增长税收优惠法案(EGTRRA) 这是自1980年后的20年中第一次提高可投入限额,设定2002-2004每年为3000美元,2005-2007每年4000美元,2008年5000美元,以后每年增加500美元直至2010年法案的有限期。同时,对于年龄50岁以上的职工,允许每年额外增加500美元的投入。这些措施使得2002年当年的资金投入增加到95亿美元。是自1990年以来最大的增幅。上图是1975年至2002年当年个人退休金缴费的金额,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政策对投入数量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