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印度《金融快报》2005年7月1日报道,2005年1月1日,“后配额”时代的到来为全球纺织品贸易带来了一线曙光。然而,配额取消还不到六个月,美国和欧盟就对中国纺织品和服装采取了进口限制措施,从而把全球纺织品贸易又拉入了不确定之中。
纺织品和服装贸易从配额时代过渡到“后配额”时代并非一帆风顺。就在纺织品和服装贸易即将取消配额之际,美国商务部领导下的一个内部机构――纺织品协议执行委员会(
以下简称“CITA”)却收到了国内产业要求政府对“扰乱市场”的进口纺织品采取保障措施的请求。美国这种与“后配额”时代背道而驰的做法开始于今年4月,CITA宣布对部分原产于中国的纺织品自动发起纺织品特保调查。调查目的是确定这些来自中国的产品是否对美国的市场造成了扰乱。
似乎不谋而合,欧盟也开始准备对来自中国的纺织品和服装发起同样的调查。最终,欧盟在4月24日对中国的九类纺织品发起了特保调查。5月,美国CITA以“中国纺织品和服装存在扰乱美国市场的威胁”为由决定授权对来自中国的七类纺织品实施保障措施。美国采取的这一系列保护性措施旨在限制中国相关纺织产品的进口,从而保护国内纺织业的就业及纺织制造商的利益,推进所谓的“公平贸易”。
正是中国在《入世议定书》中所承诺的条件使得欧盟和美国得以对来自中国的纺织品采取行动。在《入世议定书》中,中国承诺,任何一个WTO成员如果认为《纺织品与服装协定》所涵盖的原产于中国的纺织品和服装产品自《WTO协定》生效之日起,由于市场扰乱、威胁阻碍这些产品贸易的有序发展,则该成员可请求与中国进行磋商,以期减轻或避免此市场扰乱。在收到磋商请求后,中国同意向提出请求的国家将按品类或细目出运的纺织品服装数量控制在一个水平,即出口数量的增长率不超过提出磋商要求之前十二个月进入该成员国水平的7.5%。如在90天磋商期内,未能达成双方满意的解决办法,则提出磋商请求的成员可对磋商涉及的一个或多个类别的纺织品或纺织制成品实行限制。这些措施的截止日期为2008年12月31日。
对于上述贸易摩擦,有两点需要说明。首先,欧盟和美国对中国纺织品采取的保障措施看似是欧盟和美国的利益集团为了阻止中国利用“后配额”制度而精心酝酿的一系列计划之一。实际上,美国的纺织产业协会在一年前就已经要求政府对来自中国的纺织品采取保障措施。其次,中国在配额制度取消前已经自愿采取出口限制措施,这些措施包括:对148类纺织品和服装征收出口关税,同时加强纺织品制造商和出口商的自律。一些种类的纺织品关税因此增加了4倍,还有一些纺织品的关税是新征的。另外,中国从6月起还计划要进一步增加征收出口关税的产品种类。
但是,随着美国对中国的纺织品开始采取保障措施,欧盟也发出了同样的威胁。面对挑战,中国的反应最终由寻求和解转变为反击。中国政府5月底宣布取消81种纺织产品的关税,双方的贸易战一触即发。
就在最近,欧盟与中国就纺织品贸易问题达成了协议。根据协议,欧盟在2005年6月11日至2007年底期间对10类纺织品按照每年8%至12.5%的增长率确定中方对欧出口数量。尽管该协议很大程度上减少了贸易战的威胁,但纺织品和服装的无配额贸易对中国仍是一个遥远的梦。
(信息来源:驻印度经商参处子站)
文章类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