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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和质检总局从大局出发,密切合作进一步完善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制度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4日 12:33 商务部网站

  为了维护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生物安全,进一步完善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制度,保障进出境旅客的合法权利,7月1日起实行航空口岸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制度改革。实行改革后,要求航空口岸进出境旅客,一律按规定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这次改革除在申报形式、申报单式样、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免税限值发生变化外,还有一个重要的方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入境健康检疫申明卡》(以下简称《申明卡》)将使用新版本,有关动物、动物产品、动物尸体、标本、植物、植物繁
殖材料、植物产品、土壤、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或血液制品的申报项目,调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以下简称《申报单》)中。凡携带有动植物及其产品、微生物、生物制品、人体组织、血液及其制品的旅客均应按照规定填写《申报单》,向海关申报并接受检验检疫机构的检疫。对《申明卡》未调整部分,仍按现行规定,填写《申明卡》,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报。

  这次改革充分体现了海关总署和质检总局从大局出发,加强合作,共创和谐通关环境的精神。

  (信息来源:宁夏地方商务之窗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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