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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4日 11:25 人民网-市场报

  《食品法》初稿成形食品召回将有法可依

  本报讯日前,从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伟出消息,《食品安全法》一稿已经成形,其最大的变化是将以预防性为原则,落实食品召回制度、企业违法成本制度等。这两个制度有望填补当前的食品安全的漏洞。

  将企业违法成本列入《食品安全法》,这被业内人士评价为用法律途径规范企业行为的最有效途径。近期出现的多例食品安全问题中,相关企业所受到的来自执法部门的判决往往是“轻伤”。

  据了解,对于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食品安全风险评价制度、食品安全信用制度以及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相关部门正在搜集国外先进管理经验的范本。

  在业内人士看来,新的《食品安全法》将对食品生产流通环节中具备不确定性、可能存在的危害起到法律防范和预警作用。

  (欣文)

  我国将对食品实行分类管理

  本报讯国家质检总局在日前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中透露,将对食品按照风险程度实行分类管理,特别要强化对高风险食品的监管。

  《通知》中说,质监部门将以乳制品、肉制品、酱腌菜、食醋、饮料5类产品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增加发证检验项目。在乳制品发证检验中增加微生物、非食用蛋白水解液等检测要求;在肉制品发证检验中增加胭脂红、苯甲酸检测要求;在酱腌菜产品发证检验中增加苏丹红、工业盐等检测要求;食醋产品发证检验中增加工业冰醋酸检测要求;在饮料发证检验中增加香精香料和甜味剂检测要求。

  调料中发现“苏丹红”、茶叶中发现的“铅铬绿”,都是由于生产企业在食品中添加了非食品原料。因此,质检总局强调:自2005年7月起,生产复合食品添加剂的企业要将复合添加剂的成分和含量报当地质监部门备案;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要向当地质监局备案其食品添加剂、食品加工助剂使用情况。

  (杨宇)

  “食品添加剂”将实行市场准入

  本报讯从正在济南举行的“食品质量安全与质量管理高层论坛”上获悉,我国将对食品添加剂实行市场准入,从今年7月1日起,我国将对肉制品等10种食品开展取证查处,对包括小麦粉、食用植物油、白酒、婴幼儿配方乳粉等17类产品开展无证查处,对未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将不得生产销售上述产品。

  《市场报》 (2005年07月04日 第十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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