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国税局稽查局根据群众举报查处了一起隐匿销售收入偷税案,查补税款、滞纳金、罚款165.2万余元,此案是目前该局查处涉税金额最大的一起举报案件。
今年4月,市国税局举报中心接到群众举报,称某碳素有限公司有销售货物不开发票的行为。接到举报后,市国税局稽查局当即立案,组织稽查人员对该企业实施检查,通过对该企业相关会计资料初查后,稽查人员发现该企业账户有700余万元资金来源不明,财务人员
解释是其他企业汇来的购货预付款。但该企业主要产品电极糊、碳素等均非市场紧缺商品,按照常理分析,购货企业没有必要、也不大可能为了购买市场极为普遍的电极糊、碳素产品而预付几百万元货款,且长期只付款而不取货。财务人员的说法显然有些站不住脚。随后稽查人员针对企业账面库存余额大的情况,依法检查了库房和货物存放地,经过初步测算账面与实际库存金额差距明显,进一步证实企业有销售货物不记账的嫌疑。随后,稽查人员又突击检查了企业磅房,找到了大量的销货磅单及保管日记账,通过对该企业会计账簿、凭证、报表、出入库凭证、保管账、磅单等资料进行详细统计、核对,取得了企业采取隐匿销售收入手段偷税的直接证据。面对稽查人员一一摆出的检查事实,负责人王某及财务人员停止了狡辩,不得不承认700余万元为销售货款。
最终,该碳素公司接受了市国税局稽查局依法作出的补缴税款、滞纳金、罚款165.2万余元的处理决定。
(信息来源:石嘴山市地方商务之窗)
(信息来源:宁夏地方商务之窗子站)
文章类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