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十一五”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6月24日,南京市政府出台相关配套政策。
除国家有特殊规定外,所有服务业领域各类资本均可进入。内外资同等待遇,优惠政策对所有投资主体同等适用。
凡2年以上未动工建设被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优先安排服务业用地项目;对大型现代服
务业项目,采取“一次规划、分期出让、分期发证”的方式供地;世界500强企业、世界知名品牌服务企业和跨国采购中心在宁投资,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尽量满足投资商的第一选址要求,优先供地。对总投资3000万美元以上的大型物流项目,可缓缴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道路临时占用费。大型会展场馆的建设,免征或缓缴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
逐步缩小非高耗能、高耗水的服务业企业与一般工业企业的水电气价格差距。养老服务业的水电气价格按照民用标准收取。
实行人才居住证制度,国内外人才来宁兼职、挂职、合作的,可以户口不迁,来去自由,柔性流动。国家承认的硕士以上学位、带高新技术成果来宁从事研发和产业化的留学回国人员,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
南京对河西新区CBD建设有专门政策扶持。2005年下半年开始,连续3年,每年安排5000万元专项用于河西新区CBD金融业发展。入驻于此的金融企业总部或地区总部,需要购地建设本部自用办公用房的,按土地出让金净收入的30%给予补助,市权范围内的规费给予优惠。金融企业在此设立一级分支机构,实际纳税后,对其自用办公用房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租用办公用房3年以上的,实行租金补贴。对于入驻河西新区CBD的金融法人企业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注册资本10亿元以上的补助1000万元;注册资本10亿元以下、5亿元以上的补助800万元;注册资本5亿元以下1亿元以上的,补助500万元。对河西新区CBD金融机构总部副职待遇以上、地区总部正职待遇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在河西新区租房居住的,按每个职位每月15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被这里的金融企业连续聘用2年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河西新区购买商品房的,按其上一年度所缴个人工薪收入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80%予以奖励。金融单位高级管理人员在河西新区居住的,其子女入学、家属就业、医疗保健、户籍迁移、出入境管理等,由所在区政府及公安部门优先安排。
(信息来源:南京市地方商务之窗)
(信息来源:江苏地方商务之窗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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