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随着央行给予券商再贷款、汇金公司注资重组银河证券公司消息的确认,券商再次被普遍关注,而券商所遇到的困难也就必然被置于媒体的闪光灯之下了。在券商整体亏损的情况下,职能定位不清晰、业务创新能力不足、业务结构雷同、收入渠道窄等根本性问题是券商以及管理层不得不静下心来思索的问题。
自营、受托理财业务是券商的致命伤
目前券商整体经营情况堪忧。
市场下跌和行情低迷,造成券商的自营和受托理财业务发生巨额亏损,吞噬了相对稳定的经纪业务和承销业务收入,这两项业务由此成为券商经营的“软肋”和致命伤,它们是券商发生整体亏损的主要原因之一,个别券商亏损严重也是在这两项业务上栽了大跟头。
截至今年6月1日,包括50家银行间市场成员券商和2家上市券商在内的52家券商公布了经审计的2004年报。券商年报数据显示,2004年52家券商中,共有28家券商实现盈利,盈利总额为10.93亿元;而其他24家券商发生亏损,亏损总额为71.59亿元,盈亏相抵,券商整体亏损总额高达60.66亿元。52家券商平均亏损额达到1.17亿元,与前期公布未经审计年报的57家券商平均亏损1200万元相比,平均每家券商多审计出近1亿元的亏损。
我国券商收入构成的统计数据显示,1995年1月至2003年6月,从中长期来看,经纪业务是券商收入结构中最主要的组成部分;投行业务虽然行业利润不高,但较为稳定,还有很大的增长空间;券商风险最大的业务是自营和传统的受托理财业务。根据经审计的券商2004年报数据显示,52家券商的自营业务和受托资产管理业务分别平均每家亏损2448万元和1156万元,这两项业务对主营业务收入的贡献度分别为-9.07%和-4.28%。比较2004年28家盈利券商和24家亏损券商的业务收入结构,可以看出,24家亏损券商的平均经纪业务收入为2048.87万元,较28家盈利券商的平均经纪业务收入1788.74万元要高出14.54%,而24家亏损券商的自营业务和受托资产管理业务则分别平均亏损1.03亿元和4231万元,并且较所有52家券商的平均水平分别要高出3.21倍和2.66倍。
这说明亏损券商的业务收入更加倚重经纪业务,但是由于其自营和受托资产管理业务的巨额亏损吞噬了相对稳定的经纪业务和承销业务收入,这是造成24家亏损券商发生亏损的主要原因。
回归中介本色明确业务特色是朴实的创新
在券商业务粗放式经营和同质化竞争的格局下,一些具有品牌和信誉优势的券商脱颖而出。
2004年券商营业部部均收入排名结果显示,以投行业务和经纪业务为主的中金公司以3家营业部部均综合价值量14200.67万元、部均经纪业务收入6920.33万元两项指标高居国内券商榜首,将业务总量居前的老牌强势券商甩开了一大截;国信证券以22家营业部部均综合价值量3302.82万元名列第二,招商证券以31家营业部部均综合价值量1970.39万元名列第三。
在深交所公布的2004年证券营业部交易排行榜中,国信证券深圳红岭中路营业部以533.76亿元再次夺得股票基金交易额的冠军,并且国信证券在该排行榜的前十名中占据两席(分列第一名和第八名)。
深圳证券业协会于2005年6月初公布的统计结果显示,在深圳地区的券商营业部中,作为创新试点券商的国信证券所属营业部的表现最为突出。2004年国信证券当地4家营业部的成交总额合计1293.19亿元(较2003年增长52.83%),占深圳地区的市场份额为16.64%(较2003年的14.31%增加2.33个百分点),部均成交额为323.3亿元,部均利润总额为840.34万元,均高居深圳地区各家券商之首;客户资产合计市场份额为6.35%,仅次于招商证券和平安证券,在深圳地区券商中位居第三。
以上数据充分显示了具有品牌和信誉优势的券商在经纪业务上所处的强势地位。
券商营业部部均综合价值量排名表明,在新的政策背景和市场发展环境下,券商回归中介机构本色,明确自己的业务特色和市场定位是一种朴实的创新。
积极发展传统的经纪、投行这两项中介业务,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适当压缩和调整受托资产管理、自营业务规模,在市场细分中重新定位券商的中介服务角色,强化券商的中介服务功能;以新思路、新方法开拓新的中介业务品种,拓展业务发展空间,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客户服务能力和市场营销能力,提高盈利能力,不断提升综合竞争力,这才是国内券商应对外资大投行进入所带来的严峻挑战而应做出的明智选择。这可以从2004年券商自营证券投资规模和重仓股数量的变化中得到说明。52家券商自营证券投资总额减少13%左右,其中股票投资所占比重由期初的63.32%降至期末的58.16%,降低5.16个百分点;券商重仓股从2003年的446只减少至321只,减少28.03%,并且对不少品种进行了调整。
实践经验已表明,对于可持续盈利且是主要收入来源的经纪业务,券商需要做大、做强;对于可持续盈利但风险在增加的投行业务,券商需要提高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尤其是在股票发行制度从核准制转向保荐人制度以后,发行定价能力、市场营销能力和金融创新能力直接决定了投行业务的核心竞争力;而对于长期高风险的证券投资业务,券商应当利用市场行情逐步淡出,通过适当控制规模实行战略性收缩,使之与公司的资本实力、人才实力、风险承受能力等相匹配、相适应,尽量规避和控制投资风险。
正本清源回归真正的中介服务提供商
从根本上讲,证券市场就是围绕买方——投资者和卖方——证券公司这两个轴心来运转的。可见,正确界定证券公司所担当的角色、明确证券公司的职能定位对于促进证券市场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然而迄今为止,我国证券市场上尚未诞生真正意义上的本土投资银行。
从本源意义上讲,创造和销售证券产品以获取收益并承担销售风险是投资银行(证券公司)的基本职能,换言之,投资银行是以提供证券服务为主的中介机构。正因为此,在欧美发达国家,投资银行一直被称为卖方(sellside)。这可以从国际著名投行的业务结构中得到有力的印证。比如,美林、摩根、高盛等投行自营证券差价收入所占的比重均较低,通常不超过20%。
然而,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国证券公司的盈利模式出现了严重偏差:不少券商贸然开展大量的自营和受托理财等证券投资业务。而这正是导致整个证券业亏损的主要原因。
2004年的实践经验已充分表明,我国证券公司风险集中爆发的根源在于券商的角色定位发生严重错位,主要表现为:买方业务过度膨胀(如过度的自营投资和混乱的受托资产管理),而卖方业务缺失,卖方业务之间的联系被割裂,卖方与买方之间的关系被弱化。这值得国内证券业进行深刻反思。
从国外成熟市场来看,同时身兼投资银行业的领头羊和资产管理行业的领头羊的公司十分罕见,大多数是由金融控股集团下设的独立法人——投资银行和资产管理公司来独立运作,分别承担这两项业务,目的是为了有效降低和控制业务风险。这样一种高度专业化、集中化的市场结构无疑是通过长期的市场竞争而产生的均衡结果,它满足约束条件下的帕累托最优。
具体来说,以经纪和投行为主业的证券公司在证券市场中的核心职能定位应当是:通过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即在公司价值发现和价值评估方面的知识优势,以及在市场渠道和交易执行方面的经验和机制优势,为投资者提供更多具备投资价值的公司股票,同时降低市场交易成本,提高市场的流动性和有效性。因此,证券公司的核心盈利模式应当是通过增强客户服务能力和产品营销能力,丰富中介服务内涵,扩展中介服务外延,提高中介服务层次,以此来为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客户提供个性化的增值服务和特色化的专家服务,满足他们多样化的、不同风险收益偏好的投资需求,不断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从而提高盈利水平。(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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