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纪鹏:股权分置改革“秋季总攻”在望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4日 08:25 中国经营报 | ||||||||
在第二批股权分置改革试点进入攻坚阶段的关键时期,尚福林主席的“6·27讲话”适时而出。但市场对于股权分置改革仍然颇多疑虑,从近日的走势中即可窥得端倪。6月29日,本报为此专门走访了著名经济学家、首都经贸大学刘纪鹏教授。 《中国经营报》:在尚福林主席的新闻发布会后,股市重新步入阴跌走势,是否可以理解为投资者对政策预期的落空?后市会不会再次出现大跌?如果出
刘纪鹏:目前投资者对下一步股权分置改革的预期还在波动,加上股权分置改革本身还有一些不确定因素,所以造成市场走势的反复,这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股权分置改革自身独有的矛盾特殊性和中国化,决定了这次改革只能按照中国人的解决办法和思维方式来应对,这是在改革中必须辅之以政策的“有形之手”进行总量调控、稳定大盘和建立投资者上涨预期的原因。如果任由大盘跌到一定程度,事实上意味着改革的失败。这不仅仅是技术上的失败,更重要的是对人们信心造成沉重的打击。 在这个前提下重新体会尚主席关于平准基金的回答别有意味:“各相关方面对股权分置改革当中可能遇到的问题以及维护市场稳定的各项措施都进行了充分的论证”。可以认为,管理层并没有拒绝平准基金,对这个方案也“进行了充分的论证”。 《中国经营报》:目前的共识是股权分置改革必须要有一个稳定的市场环境,在这个过程中,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如何获得实质上的保护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 刘纪鹏:首先要使投资者有一个稳定的价格预期。现在投资者的思路仅仅满足于向大股东讨价还价这样的眼前利益,但当拿到对价补偿后,流通股股东还是会畏惧隐藏的扩容风险。而且随着大盘的下跌,流通股股东的开价会越来越高,非流通股股东也越来越难以承受,这是改革中的现实困难。 要让市场保持一个持续向上的稳定预期,需要开创新的改革思路,比如用“可流通底价”来保护流通股股东的利益。这个底价应该是可以使大部分流通股股东解套的价格,这样投资者就有了一个好的预期,也解除了全流通给流通股股东带来的风险,给流通股股东一个充分的解套空间。 在我调研的十多家上市公司中,好的上市公司都愿意以“可流通底价”方式取代送股方案。采用这种方式,公司必须在业绩方面有实质性的提升,并在这种支持下推动股价上升,这样对大家都有利。而只要股价与大股东的利益挂钩,他们会千方百计通过注入优质资产实现业绩提升。 《中国经营报》:近期有消息说证监会“4·29通知”补充规定将在第二批试点结束后出台,该补充规定可能会在哪些方面对“4·29通知”进行补充和完善? 刘纪鹏:“4·29”通知实际上只是一个试点通知,真正重要的是在两批试点结束后的正式文件中,如何明确股权分置改革解决方案。例如,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最终可能会集中到4~5种模式上,这需要一个基本的宣传、肯定和推广。试点所采用的保荐人制度也暴露出一些以前没有想到的问题,比较说收费标准,如果保荐人为了股权分置改革向上市公司收取高额费用,恐怕部分公司难以接受。而市场也在担心券商把这项制度当成是一种弥补其他损失的工具,因为现行的制度是没有保荐人就不能进行股权分置改革。我认为,保荐人制度应该成为一种自由选择,不能再人为增加改革成本了。 《中国经营报》:此前有调查表明,部分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不愿意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对这种情况你有什么建议?尚主席在讲话中提到“力争集中在一个相对较短的时间内,基本上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如何理解“相对较短”这个时间概念? 刘纪鹏:由于目前大盘点位低,造成流通全溢价越来越低。当市价跌到甚至跌破净资产价的时候,大股东就没有了改革的积极性。对于这种情况,我认为管理层应该采用软性非强迫性手段来推进改革。例如对不能完成改革的上市公司做出两条限制:第一,不允许再融资;第二,以后所有涉及股权结构调整、资产重组的议案都要接受分类表决。这两条对于非流通股股东来讲是非常痛苦的。 在两批试点完成后,我认为接下来很有可能展开股权分置改革“秋季总攻”。如果让1300多家上市公司各自在半年内完成自己的改革方案,时间还是相当充裕的。我相信,所有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应该在半年到一年内启动,届时可能会出现每天40~50多家公司因此停牌的局面。但这对市场是好事,可起到自动缩容的效果。 《中国经营报》:我们注意到,尚福林主席在新闻发布会上对美国市场的“401K条款”和香港市场的“孖(音“妈”)展”表示了极大的兴趣。 刘纪鹏:“401K条款”对于目前国内市场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尚主席已经提到“不仅要组织商业银行的证券投资基金,而且还要扩大企业年金和保险基金的入市比例和规模”,这应该是尚主席专门提及“401K条款”的隐含寓意。“孖展”是投资人可以透支、用自己的股票作抵押再向银行或券商贷款来炒股的交易方式。我个人认为,由于市场风险比较大,而且控制风险的手段并不发达,因此在内地市场采用“孖展”的可能性不大,相比之下“401K条款”更具有直接的现实意义。 此外,尚主席讲话提到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商业银行的证券投资基金。工商银行这次推出的试点,基金规模可能比现有的投资基金要大,动作可能也会很快,这极有可能是下一步政府运用政策之手来实施总量调控、保证股权分置改革顺利进行的一个重要举措。 链接 可流通底价:是可以使大部分流通股股东解套的价格。 401K条款是指美国1978年《国内税收法》Internal Revenue Code第401条K项的规定。该条款适用于私人公司,为雇主和雇员的养老金存款提供了税收方面的优惠,也称为401K计划。按该计划,企业为员工设立专门的401K账户,员工每月从其工资中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存入养老金账户,而企业一般也按一定的比例不能超过员工存入的数额往这一账户存入相应资金。与此同时,企业向员工提供3到4种不同的证券组合投资计划。员工可任选一种进行投资。员工退休时,可以选择一次性领取、分期领取和转为存款等方式使用。 孖展即保证金交易Margin Trade是一种国际通行的投资方式。是投资人可以透支、用自己的股票作抵押再向银行或券商贷款来炒股的交易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