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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发科技推“股份追送”计划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2日 11:25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 (记者 薄继东)

  昨日,海特高新(002023)、恒生电子(600570)、卧龙科技(600580)、金发科技(600143)和宝胜股份(600973)等5家试点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预案揭晓——海特高新10送3.8、恒生电子10送4、卧龙科技10送3.5、金发科技10送3派2元、宝胜股份10送3.5。其中,海特高新的非流通股东没有作额外承诺。

  金发科技:股份追送

  金发科技的前五大非流通股股东承诺: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60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60个月禁售期期满后,五人各自通过证交所出售的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在任何12个月内均不超过5%,且出售价不低于16元(除权时调整)。

  公司第一大股东袁志敏承诺,若公司2005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2004年增长低于30%,或2005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其愿意将本次支付对价后其持有股份数的20%,在公司年报披露后的1个月内按比例无偿分送给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

  恒生电子:员工期权激励

  恒生电子的大股东恒生电子集团承诺,股改实施后,以其持有的恒生电子400万股股份用作对恒生电子员工实施期权激励计划使用。恒生电子集团确保:(1)该部分股份不用于质押或除行权以外的转让;(2)在股改实施当年开始,恒生电子集团将不享受所有尚未被行权的但已经承诺确定用于期权计划股份的分红所得,而将其用于对恒生电子员工的特别激励;(3)恒生电子员工中持有恒生电子非流通股的股东不作为本次期权计划的实施对象;(4)授权恒生电子董事会拟定该项期权计划的具体方案;(5)该部分股份的期权应在恒生电子集团所持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后方可行权。

  卧龙科技:增持计划

  卧龙科技实际控制人陈建成和控股股东卧龙集团特别承诺:在一年禁售期满后的24个月内,只有当股票价格在连续5个交易日内不低于5.58元(除权时调整),方有权通过上证所出售。

  同时,卧龙集团制定了增持卧龙科技社会公众股股份的计划:在股改实施后的两个月内,若卧龙科技股票价格在连续5个交易日内低于每股3.50元(遇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等,除权处理),卧龙集团将在二级市场上增持卧龙科技社会公众股股份,累计增持数量不超过总股本的5%。

  宝胜股份:限价出售

  宝胜股份的控股股东宝胜集团有限公司承诺:(1)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2)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交所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10%;(3)禁售期满后的12个月内,只有当任一连续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7.80元(除权时调整),方可以通过证交所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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