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部委专题--商务部 > 正文
 

全国首部省会城市水土保持法规7月南昌施行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1日 14:03 商务部网站

  进入雨季以来,我国南方不少城市饱受市区积水之苦。除自然因素外,主要是由于人为不合理生产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进城”。为进一步规范和促进城市水土保持工作,针对城市水土流失缺乏相应的制度规范和可操作性问题,南昌市率先在全国省会城市中制定了城市水土保持条例,并将于2005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据介绍,该条例将城市建设和生产等人为活动纳入水土保持的预防和治理范围,并对水保委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以及城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行为作了明确规定。其中规定“……未提交水土保持方案的建设项目,环保、

发展和改革、国土资源部门不得办理有关手续”,从源头上为遏制建设项目造成水土流失提供了法律保障。

  (信息来源:江西地方商务之窗子站)

  文章类型: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