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南京公积金“逐月还贷”实施无望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1日 10:12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报道】 金陵晚报记者程富建

  昨天,有关南京市住房公积金酝酿“逐月提取还贷”的消息引起了不少市民的关注。记者昨天采访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人士后获知:鉴于该做法在上海和广州等地的运行状况,以及南京市公积金归集、发放的特点,“公积金逐月还贷”的做法在南京几无实施可能。

  公积金逐月还贷“最大的影响是会降低公积金的积淀资金量和归集总量。由此带来的直接后果是可能会弱化公积金的增值能力。”

  根据公积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公积金的去向只能用于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和属于收益稳健型投资的购买国债,绝对不能委托理财。在公积金的保值增值方面,绝大多数的公积金管理机构都是采用加大公积金归集力度、加大个人贷款发放额度和加大国债购买力度的方法。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根据规定,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也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如果公积金增值部分因为“逐月提取还贷”而受到大的波动,那么,上述“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与“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必然会受到影响。

  此外,据分析,南京市巨大的公积金贷款量,也会影响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对“公积金逐月还贷”的态度。据统计,今年4月份,南京市共发放公积金贷款4.06亿元。这个贷款量刷新了去年12月份单月贷款3.55亿元的纪录(因为公积金贷款额度的提高)。新闻附件

  常州市贷款人申请用公积金逐月还贷必须满足的条件:(一)借款人要按借款合同正常还贷1个月以上;(二)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金额合计有超过6个月的贷款月还款额。即如果某人月还款额为2000元,则其公积金账户上的余额需在1.2万元以上;(三)申请逐月还贷时,贷款没有逾期。而在贷款人申请了逐月提取还贷以后,如果其公积金账户内可提取的存储金额小于当月应还贷款本息额时,提取还贷委托将失效并自行终止提取还贷。当其公积金账户再次达到提取还贷条件时,可重新申请办理提取还贷手续。

  (编辑 小羽)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