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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质疑合资保险制度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1日 06:51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最近,合资寿险公司频频打出“股东优势牌”。先是海尔纽约和招商信诺“共享”中方股东客户资料以销售保单,随后,又传出靠着首都机场集团的牌子,中美大都会轻而易举地代理了重庆机场航意险。业内人士认为,在质疑上述合资寿险公司有违公平竞争的同时,也暴露出中国合资寿险制度的缺陷。

  从目前合资寿险公司的股权架构来看,其中方股东大多属于在国内某些领域具有控制

或垄断地位的企业集团,尤其像国家邮政局、中国石油、首都机场这种可以直接或间接控制相当规模人身保险业务的企业集团,存在利用股东优势或垄断地位占有保险市场资源的可能性和便利。

  这种模式一旦被大规模效仿,将严重背离中国对外开放保险市场的初衷。中国保险市场已经建立起来的公平竞争秩序将遭到严重破坏,那些参与合资的外资保险公司将成为实际上的最大受益者,中国民族保险业的根本利益将受到严重冲击。

  一家中资保险公司高管一语道破:“是目前国内合资寿险制度为其‘垄断’培育了滋生的土壤。”

  而细究制度缺陷根源时,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教授郝演苏表达了自己的观点:“根据加入WTO的承诺,《保险法》规定外资寿险公司进入中国保险市场必须采取合资方式,并且要求外资占合资公司的股份比重不得超过50%,但对于合资方的中方股东数量没有做出任何规定,从而形成了合资寿险公司组织结构中,股东数量仅为中资和外资两个股东、中方单一股东占股50%的现状。”正是这种制度埋下了内资保险公司面临不公平竞争的隐患。

  郝教授告诉记者,这种缺陷无论是对民族保险业,还是对外商独资的保险公司来说,都是不公平的。“中国要求外资寿险公司必须采取合资方式进入市场的方针,实际上是在限制外资直接进入市场,保护民族寿险业。但是,一些希望充分利用股东优势分享保险市场资源的国内大型企业,利用合资寿险公司组织结构存在的制度缺陷,以及外资希望尽快进入中国保险市场的心态,纷纷与外资组建合资公司,利用垄断地位或股东优势分享保险市场资源,获得非市场经营利润的平台。”

  面对这一制度缺陷可能带来的保险市场的不公平竞争,有何解决方案?郝演苏分析认为,打破这种垄断的途径有两条:第一是理顺公司股权关系,增加股东,以平衡关系,减少垄断概率;第二就是在法律制度上,放开对外资独资寿险公司的限制。

  业内的普遍观点是:中方股东注定将在外资保险的中国攻略中扮演过渡性角色。

  《国际金融报》 (2005年07月01日 第十八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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