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钢高管网上坦诚面对投资者
昨日中午,宝钢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网上交流会如期召开。在历时三个小时的网上交流中,投资者共提出600多个问题,内容涉及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制定、大股东承诺、权证交易、投票流程、公司经营环境和发展前景等多个方面。其中,股改方案的制定依据、发行权证的目的和大股东的相关承诺是投资者关注的焦点所在。
宝钢集团董事长谢企华等5名高管来到会议现场,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的4名相关负责人一起对投资者的数百个问题进行了耐心细致的回答。
对价方案是否考虑各方利益
投资者最为关注的莫过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确定和合理性,关于这方面的提问就达到数十个。对此,宝钢集团的几位高管强调,确定对价的出发点是兼顾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的利益,保护流通股股东的利益不受损失,方案的确定是建立在充分考虑各方利益的基础上的。
宝钢集团董事长谢企华表示,此次股改方案采取支付股份和认购权证的对价支付方式,主要有两方面考虑。一是通过支付股份和认购权证,流通股股东的即期利益可以得到保护。二是支付认购权证,兼顾了对流通股股东长期利益的保护。
谢企华、徐乐江等宝钢高管反复指出,大股东支付的对价必须能够保护流通股股东所持股票市值不因股改而遭受损失。根据宝钢股份的相关财务数据和海外成熟市场上可比公司市盈率水平,可以确定宝钢合理均衡的股价应在4.45元至4.90元之间。据此计算,在股改之后,只要宝钢集团公司为获得流通权而支付的对价不低于248128万元,即可保护流通股股东的利益不受损失。而按照目前宝钢股份的股改方案来计算,即向每10股流通股支付2.2股股份和1份认购权证,宝钢集团支付的对价价值共计408248万元,因此该对价完全能够保护流通股股东利益不受损失。
另外一些投资者表达了希望附送认沽权证的希望,他们认为取消认沽权证不利于投资者长期持股的信心。对此,谢企华董事长表示,在与流通股股东的沟通过程中,很多流通股股东对认沽权证表示了较低的认同,认为宝钢的价值被低估,认沽权证对流通股股东的意义不大。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的副总裁华一氵风也表示,由于投资者的投资理念不同,对宝钢股份股价的预期不同,因此对对价支付方式的预期也不同,多数投资者表示,希望对价简单明了,取消认沽权证也是考虑到大多数流通股股东的意见。
发行权证是否为了圈钱
在网上交流会上,很多中小投资者认为认购权证和配股本质是一样的,因此,他们质问说发行认购权证的目的是为了新一轮的圈钱。
对此,谢企华、徐乐江等宝钢集团高管不厌其烦地解释道,这两者是有本质区别的。认购权证的持有人拥有的是权利而非义务,其目的不是为了融资,而是作为对价的一部分,向流通股股东提供分享股价上涨的机会。并且,认购权证的行权不会增加宝钢股份的总股本,只是股份在宝钢集团、权证持有人之间的转移,没有除权的安排。
宝钢集团公司副总经理艾宝俊表示,对认购权证持有人来说,行权必定意味着有利可图,否则可以不行权;而配股则不同,一般来说,投资者放弃配股将会遭受损失。因此,发行认购权证并不是为了圈钱,而是作为对价的一部分,起到保护流通股股东长期利益的作用。
大股东是否遵守相关承诺
为积极稳妥地推进宝钢股份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维护投资者利益,宝钢集团公司副总经理艾宝俊表示,宝钢集团会采取部分措施稳定股价和提升股价,比如,宝钢股份的股价一旦低于4.53元,大股东宝钢集团将投入累计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资金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宝钢股份社会公众股。并且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出售增持股份。
部分中小投资者质疑大股东是否在玩文字游戏,集团副总经理马国强坚定地说道,宝钢集团公司将遵守相关承诺,可以用日后的事实说话。
宝钢集团董事长谢企华也向投资者表示,上述的增持承诺是大股东希望避免股价在股改过程中出现非理性的波动,之所以承诺不超过20亿元,是因为公司对长期业绩充满信心,因此,大股东不希望通过买进宝钢股份股票和流通股股东争利。
除了在焦点问题上的沟通之外,投资者在网上交流会中还对宝钢股份的经营环境、经营计划和发展前景等方面向宝钢高管提问,宝钢股份总经理艾宝俊、董秘陈缨等对此一一做了仔细的回答。
部分投资者还对宝钢股改方案和投资者沟通等方面向宝钢相关人士提出建议。宝钢董秘陈缨表示,和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是开放和持续的,对于投资者的各种建议,公司领导也会认真考虑。
作者:记者 曹翊君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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