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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华股份股改方案10送5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1日 02:00 京华时报

  作者: 敖晓波 于欣鑫来源:

  本报讯(记者敖晓波于欣鑫)昨天,又有3家试点公司的股改方案公布,除了本报已经报道过的苏泊尔之外,物华股份和国投电力分别推出了10送5和10送2.6的方案。其中,物华股份成为到目前为止派送比例最大的公司。针对物华股份对解决非流通股股权质押问题的方案,有法律界人士指出,虽然持有被质押或冻结股份的非流通股股东仍拥有表决权,但在股

份被冻结或质押期间行使表决权达成的决议是否具有效力、能否执行下去,还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国投电力的股改方案显示,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2.6股的对价。此外,公司控股股东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承诺,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后,3年内不上市交易和转让其持有股份;3年内,国投公司持有国投电力股份比例将不低于48%;在有关股权转让协议完成之后,国投公司持有国投电力股份的比例将不低于50%;其他4家非流通股股东承诺,持有的国投电力法人股在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记者发现物华股份让人眼前一亮的股改方案仍存在不确定性。目前,该公司非流通股份中高达46.66%的比例被质押或冻结,其中第二、第四、第五大非流通股东所持股份全部被质押。物华股份在股改方案中表示,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支行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东海支行已经分别于6月27日出具承诺,准备解除3家非流通股股东质押(或冻结)的股权。物华股份证券事务代表周桂华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银行出具的相关承诺中的确并无解除质押的具体时间表,一旦出现无法兑现承诺的情况,公司的大股东———中技实业将代3家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

  对此,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严义明律师认为,持有被质押或冻结股份的非流通股股东虽然仍拥有表决权,但是根据相关规定,其自由处置这部分股份的权力将会受到限制。此举直接导致的结果是,即便非流通股股东可以表决同意有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决议,但在股份被冻结或质押期间达成的决议是否具有效力、能否执行下去,还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也就是说,只要质押解除的日期没有确定,债权人的利益就都存在风险。试点企业股改进程国投电力股权登记日:7月20日股东大会召开时间:8月1日13:30网络投票时间:7月26日至8月1日的9:30至11:30、13:00至15:00物华股份股权登记日:7月27日股东大会召开时间:8月5日网络投票时间:8月1日-8月5日9:30-11:30,13:0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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