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晚报报道】全国政协委员傅继德在两会期间提交了《关于停止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的提案,上海和南京的房地产、经济学专家也相继呼吁停止经济适用房建设。一项利民政策为什么会遭遇非议?矛盾的核心到底是什么?有人说,这样的专家会被老百姓叫骂的!可是经济适用房的本质是什么?是为了保障居民最起码的居住权利——是为了人人有房住,但不是为了保证人人都有房产。
在执行经济适用房制度的过程中,各地都生发出一些扭曲现象——经济适用房建设豪华化;入住经济适用房的人群收入高得可疑;开发经济适用房利润看涨;经济适用房非法上市流通,一方面建设经济适用房一方面却不知道没有房住的老百姓的具体数字……
经济适用房制度会不会因为“保障房产”的方向偏颇而被淘汰?当一项制度出现缺陷,能不能以另一种更合理的住房保障制度来代替?这是值得每个具有社会责任感的市民思考的问题。
金陵晚报记者包敬静
近期,在“新政下的南京房地产市场”研讨会上,上海房地产协会副会长印华、南京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高波纷纷建议,应该叫停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是政府为城市中低收入人群提供的一种社会保障政策。为什么要叫停?
印华在会上指出,我国目前“只能是居者有屋住,而不可能居者有其屋”,意思是说“要把财政补贴放到扩大廉租房”,而没有必要花那么多财力建设经济适用房。
“有人说,我们政府的责任是保证居者有其屋,我觉得中国做不到,发达国家也做不到。”印华分析说:“中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的政府现在财政赤字还很严重,不可能让城市居民每一家都有自己的产权房。在现阶段条件下,只能强调解决住房问题。国家应该把主要的财政资源用于提供那些既买不起房,又以市场条件租不起房的市民,那就是廉租屋。与会的南京大学学者高波对印华的观点表示“非常认同”,他说:“我认为南京不应该搞经济适用房。”
印华认为,之所以叫停经济适用房,还在于目前我国的经济适用房建设和销售存在太多问题。
他认为,经适房若“监管效果不好是没用的”,“事实证明,北京的经济适用房已经出了问题,有关部门的同志一个人可以买几套”。当经济适用房成为某些人的投资品,已失去其作为社会保障的作用时,还建设它干吗?
(编辑 小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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