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晚报报道】 金陵晚报记者刘欣
“我们买不起经济适用房啊!”
即使是经济适用房,毕竟还得掏钱购买,因此47岁的下岗工人王踩柱想也不敢想。王踩柱原来是一家食品厂的职工,下岗已有8年。年龄大了,又缺乏专业技术,很难找到工作。
王踩柱说,“我没有挑选工作的余地,只有工作挑我。前不久好心人才介绍一个单位,可惜单位在板桥,需要24小时住在那里,女儿大了,我不能丢下女儿一个人在家。”对于王踩柱来说,找到工作是第一位的,至于房产,他根本不作奢望。他和刚念高二的女儿两人靠着240元/月的低保费生活,住着一间12平方米的小小平房。房子是单位在原来老厂房的基础上搭建出来的,再分给下岗工人们。王踩柱说得很实在:“即使有经济适用房分到我头上,我也没有钱买!”
“下岗了,得靠经济适用房结婚”
34岁的李长林是下岗工人,他做保安略有积蓄,可以通过贷款买房。当然,在目前的房价情况下,他只能买得起经济适用房。李长林多次申请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资格了,至今尚未成功。为什么要坚持申请呢?大龄青年李长林说:“由于没有房子,连谈女朋友都谈不到,人家不愿意跟我结婚!”李长林从钟表厂下岗,一直在做保安工作,每月收入600元,有时间就帮人摆摊。他省吃俭用,有时候一天只吃一顿饭,这样积攒了近10万元钱的积蓄。上个女朋友和他谈崩了的理由,就是嫌弃他买不起房子,女朋友说得很明白,“先拿房产证,再领结婚证”。李长林发愁,除非自己去买远在六合的房子,否则一辈子也不会有房产。这么大年龄了,谁愿意嫁给他呢?记者问他为什么不考虑远郊区呢?他说,保安一天工作12个小时,上班地点就在城里,哪有时间跑那么远的路!
“谁想买经适房?我卖给他!”
李长林告诉记者,最近有熟人介绍了个能人给他,说是手上有经济适用房可以出售,房价只要15万元,要现款,只是暂时拿不到房产证,三年以后拿证。不放心的话现在可以签合同约定好。他问记者,这样的房子可以买吗?能把经济适用房出售的居民,为什么还能分到经济适用房呢?尽管记者无法联系到那位能人,但是侧面打听到一些事实,可以推断出出售经济适用房的可行性。假如一户近郊农民拆迁,当地土政策规定,按照已婚子女每人一套的标准发放经济适用房申购指标。于是一个有一女一子的家庭就可以买3套经济适用房。儿子单过,女儿和父母住在一起,于是他们多出一套房,这就有可能出租或者出售。只是限于政策约束,那样的房产租赁和买卖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编辑小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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