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总书记最近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必然要求。在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中,“劳动者就业结构和方式不断变化,人员流动性大大加强,社会组织和管理面临新问题。”列为当前亟待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之一。这里面包含以劳资关系为核心的就业和管理制度问题。
这几年来,关于劳资关系失衡的信息越来越尖锐。中央政府一再强调要加强干预,并直接为农民工讨薪就是一例。高法积极准备进一步介入劳资争议处理是又一例。而在2003年出版的《中国私营经济年鉴》中,全国性的调查表明,在民营企业中,工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雇主的侵犯现象相当普遍,其中突出的问题包括劳工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经常长时间加班,还拿不到加班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劳动者的人身财产安全无法保障等等。特别是在当前我国陷入一定程度的经济紧缩,老百姓就业困难,民营企业已成为国民经济重要依靠和未来发展方向的情况下,民营企业的劳资关系问题就成为我们建设和谐社会必须面对的一大挑战。
在这种背景下,能否建构一种新型的、积极的劳资关系,就成为我们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顺利建立的关键因素之一。
那么,怎样才算是新劳资关系的模式呢?我们以为,这种模式大致上可概括为:首先,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将企业主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从简单的雇佣关系逐步发展成为以股权激励为核心、多种激励形式为纽带的事业共同体关系,使个人利益与企业的长远发展紧密结合,使员工行为保持长期化。其次,从以利益为劳动关系的连接点,发展成为以感情为劳动关系的连接点,创造人性化的企业文化氛围。再次,从以管理约束为手段维系的劳动关系,发展成为以企业远景激励为手段维系的劳动关系,让员工从共同的目标、共同的使命中感受到自己的责任。第四,从以满足基本物质生活需要为主的劳动关系,发展成为以满足个人发展需要为主的劳动关系。这样,就可以使企业主和员工平等合作,实现共同创造财富的“双赢”。
当然,通向这种新劳资关系的道路有很多,比如,可通过员工持股、员工参与管理、建立工会、实行劳动保障制度等方式,实现融洽劳资关系,朝着建立一种新型生产关系的方向迈进。同时,视员工为有价值的重要资源而非成本,以人为本而非以事为本。这是新型劳资关系的最大特点。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人才是企业尤其是私营企业发展最关键的因素。而建设具有开放性、凝聚力的企业文化氛围,则是调动广大员工积极性的最为有效的手段。
当企业主想员工所想、谋员工所需,为员工办了好事实事之后,员工当然也会产生出与企业福祸相依、同舟共济的归属感,有了一种“企业发展我发展”的意识。由此,业主、员工双方的利益就会在差异中找到了共同点,劳资关系进一步交融,各自的积极性都有可能得到充分发挥。
这样和谐的劳资关系,就为社会整体实现长期、稳定、和谐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本报评论员 闵轩
(观宇/编制)(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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