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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9日 16:19 商务部网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以及《佳木斯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和拍卖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遵照市委、市政府沿江开发、两岸繁荣的城市建设方针,实施沿江东拓工程,引导房地产开发,推进城市化进程,提高我市房地产的整体开发水平,经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国土资源局对编号为04-03-07号地块,建“综合住宅小区”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挂牌出让。现就有关挂牌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地块的基本情况该地块位于佳木斯市
前进区港务局原址及周边地区,东起外贸码头,西至和平街,南临长安路,北止松花江。地块总体远期规划土地面积约为30.12万平方米,可意向竞买全部土地使用权(30.12万平方米)分期建设。本次挂牌为第一期土地使用权出让,面积为51975.74平方米,规划性质为综合用地,容积率、商服率按规划部门确定为准,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50年。二、竞买人资格要求有意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企业、其他组织或个人均可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具体申请竞买的办法请参阅《竞买须知》。有意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企业、其他组织或个人均可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具体申请竞买的办法请参阅《竞买须知》。三、挂牌时间和地点公告时间为20天,挂牌时间为10个工作日,自2005年6月17日至2005年7月20日、(每日9:00—11:30、14:30—16:30),挂牌地点(1)佳木斯市国土资源局一楼交易大厅(中山路157号);(2)佳木斯市政府行政中心(政府广场东侧)四、竞买报名登记自公告之日至挂牌截止日,有竞买人可持有关证件(土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个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对符合条件的竞买申请人接受竞买报名,进行登记编号。同时交纳有关费用并索取挂牌地块的详细资料。五、联系方式联系地址:佳木斯市国土资源局(中山路157号)联系电话:0454-8246402(城区一处)

  联系人:王 建

  (信息来源:佳木斯市地方商务之窗)

  (信息来源:黑龙江地方商务之窗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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