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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质监将严查“溴酸钾”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9日 16:19 商务部网站

  国家卫生部5月30日发布《2005年第9号公告》称,从7月1日起,面粉食品加工企业必须停止使用“溴酸钾”。广西质监部门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督促广西所有面粉食品生产企业和面包加工坊,从7月1日起一律停止使用“溴酸钾”,质监部门将组织监管人员不定期地对区内食品加工企业进行检查,违规者将被责令停业整顿,所售出的食品也要立即追回。广西质监部门将采取多项措施确保这一规定的实施。首先,自治区质监局已将这一通知转发到各市、县质监部门,要求各级质监系统按照规定要求,督促辖区内面粉食品加工企业必须停止
使用“溴酸钾”;其次,区质监局还根据国家质监总局的要求,对食品加工企业使用的添加剂实施备案管理制度,即每个食品加工企业使用什么样的添加剂必须详细列出来,报经监管部门审核后再行生产;第三,加大监管力度,组织监管人员对食品加工企业进行巡查,不定期地对产品进行抽检,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将查处到的不合格企业通过媒体向社会通报。

  (信息来源:南宁特办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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