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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服务指南一:审批服务指南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9日 11:25 商务部网站

  企业服务指南一:审批服务指南徐州经济开发区(一)立项审批1、立项报告审批(1)企业需要递交以下文件:a、立项申请书。b、投资规模内资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外资300万美元以上,需提交项目建议书。C、投资方营业执照或个人护照(身份证)。D、项目进区协议书(2)办理程序:受理、核准、批复(3)受理部门:经济发展局(4)联系电话:77933692、可行性报告、审批审批(1)企业需交以下文件a、由董事长签署的投资企业的可行性报告和章程;b、银行资信证明(正本)(2)可行性报告主要内容:经营范围、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出
资期限、经营期限、出口比例、进口清单等。(3)章程主要内容:经营范围、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出资期限、经营期限、董事会职能、总经理职能等。(4)办理程序:受理、核准、批复(5)受理部门:经济发展局(6)联系电话:77933693、申领批准证书(1)企业需交以下文件a、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申请书b、项目立项报告及批复(工业)c、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d、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e、投资各方的合法开业登记证明f、投资各方资信证明g、投资各方授权代表签署的合同、章程及批复h、董事会成员名单、董事长委派书、身份证明、个人简历I、公司住所证明j、需要进口物资清单k、授权委托书l、中方以国有资产出资的须提供国资局出具的资产评估文件m、投资者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在中国设立外资企业申请表》(二)工商登记1、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1)企业需要递交以下文件:a、合法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b、股东或者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c、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2)办事程序:受理、名称查询、核准、发通知书;(3)受理部门:开发区工商分局(4)联系电话:77940562、申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1)需企业交以下文件:a、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b、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c、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d、公司章程;e、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f、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g、载明公司董事、监理、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h、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i、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j、公司住所证明;k、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文件;3、外资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办事机构设立登记(1)企业需要递交以下文件:a、隶属企业董事长签署的登记申请书;b、原登记主管机关的通知函;c、隶属企业董事会的决议;d、隶属企业的执照副本;e、负责人的任职文件;f、其他有关文件、证件。法律、法规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章规定设立分支机构或者办事机构需经审批的,应提交审批文件。(2)办事程序:受理、核准、发照(注册证)。(3)受理部门:区工商分局。(4)联系电话:7794056(三)建设工程审批1、建设项目环境预审(1)申报范围:徐州经济开发区行政管辖区内的工业、交通、水利、商业、卫生、文教、科研、旅游、市政、餐饮、房地产开发等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区域开发建设项目以及利用外资项目必须在项目的建议书审批阶段开发区规划环保局环保科提出环保预审。(2)申报流程:a、业主将项目建议书给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到环保科领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表》。b、区规划建设环保局根据项目情况确定是否需要编制环境影响初步分析,并告知业主。c、业主将填写完整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表》一式五份,连同平面图和项目建议书、环境影响初步分析等材料,一并报区规划建设环保局环保科预审。d、上级环保部门在接到区规划建设环保局报送的有关事签署明确的意见,并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表》返回给业主和有关部门。e、环境预审完成,业主进行后续工作。2、规划定点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1)申报范围:开发区范围内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建设。(2)企业需要递交以下文件:a、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书二份(应加盖单位公章是);b、项目3项批文二份;c、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d、设计方案审批意见单,经过扩初方案审核的扩初设计方案批复文件二份;e、1/1000地形图两份。(3)办理程序:a、业主在区规划建设环保局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b、业主向区规划建设局提交申报材料及申报表,一式两份;c、区建设局规划科受理、报批;d、审批结束后,区规划建设局规划科向业主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受理部门:规划建设环保局。(5)联系电话:7793414。3、建设项目方案审批(1)申报范围:区范围内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建设,以及对各类已建成建筑的改建、扩建、装饰装修等活动。(2)企业需要递交以下文件:A:一般建设项目设计方案:a、方案报审单(应盖单位公章);b、项目有效批文;c、定点图(蓝图)、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d、符合规范设计通知书要求的方案一份。具体分为:规划总平面图(应在现状实测地形图上做,图上须反映规划道路、红线、用地图线、拆迁线、分期实施界线等);方案设计说明书和技术经济指标,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中规定要求报审的其他材料。B:单体设计方案:a、批准的总平面图(要求同上);b、单体各层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c、设计说明书和建筑技术经济指标;d、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中规定要求报审的其他材料。C:道路、综合管线、单项管线方案:a、设计说明书;b、设计平面图(应反映现状实测地形);c、工程纵断面、横断面设计图;d、特殊附属构筑平面、剖面设计图,绿化规范平面图。(3)办理程序:a、业主向区建设环保局提交申报资料;b、受理、报批;c、审批结束,向业主发放《建设项目方案审批意见书》;d、业主进行后续工作。(4)受理部门:规划建设环保局(5)联系电话:7793414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1)申报范围:区范围内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建设。(2)审报需要递交以下文件:A:办理规划定点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项目,建设单位需向区规划建设环保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a、初次定点:项目有效批文、建设用地(含周围30-50米范围)地形图(1/500-1/2000)。(地区性区以外区域需提供)b、办理内容定点(是指对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进行的定点)项目,建设单位需向区规划建设环保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B:内部定点:项目有效批文、方案总平面图、有关土地权属证明。(3)办理程序:a、业主提交申报材料;b、受理,报批;c、审批结束,向业主发放《定点图》,《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受理部门:规划建设环保局(5)联系电话:77934145、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审批(1)申报范围:在徐州经济开发区行政管辖区域内的一切工程项目许多活动必须以领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为前提。工程项目包括:各种类型的厂房、仓库、办公用房、旅馆、饭店、学校、住宅等建设活动,以及对各类已建成建筑的改建、扩建、装饰装修、安装等活动。(2)审报需要递交以下文件(材料):a、立项批复;b、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c、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d、工程项目承包合同;e、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f、接受工程质量监督的文件;g、应当实行建设监理的工程项目的监理合同;h、开工前审计意见;i、开工报告审批文件。(3)办理程序:a、业主到区建管处领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申报表》。b、业主准确填写《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并其它文字资料并至区建管处。c、区建管处经审批报批后,向业主发给《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d、业主开始工程建设。(4)受理部门:建管处(5)联系电话:77939456、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申请(1)申报范围:在区行政管辖区范围内开展的一切房屋建设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工程完工后,需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竣工验收。工程项目包括:各种类型的厂房、仓库、办公用房、旅馆、饭店、学校、住宅等建设活动,以及对各类已建成建筑的改建、扩建、装饰装修、安装等活动。(2)办理程序:a、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业主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b、业主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提前7个工作日将竣工验收的时间、地点书面通知区质监分站、区规划建设局、建管处;c、业主同时要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其他有关方面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程序、内容及组织形式;d、区质监分站、区建设局、建管处会同业主和验收组对工程进行现场验收。(3)验收条件:工程符合以下要求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a、工程项目完成设计及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b、施工单位对工程进行了全面自查,提出工程竣工报告;c、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d、公安消防、环保、规划部门经检查后出具认可文件。(4)负责受理与协调的部门:建管处。(5)联系电话:7793945(四)环评审批区内的外资建设项目,必须在项目的建议书审批阶段向新区规划建设环保局环保科申报建设项目预审,然后再送市环保局驻新区一站式服务窗口报批。1、环境影响申报审批(1)企业需要递交以下文件:a、项目建议书;b、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登记表);一式五份,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不得复印;c、对环境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项目,附环境影响初步分析报告。(2)办理程序:受理、审批。(3)受理部门:规划建设环保局。(4)联系电话:7793414。2、污染物排放许可(1)企业需要递交以下文件:a、建设项目批准文件;b、排污申报登记材料;c、排污口规划化整治材料;d、达标验收材料或污染治理方案;e、原申领的《排放许可证》。(2)办理程序:受理、审批、发证。(3)受理部门:建设环保局。(4)联系电话:7793414。(五)消防审批1、建筑消防设计(1)企业需要递交以下文件:a、《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b、项目批文、规划意见和红线图,总平面布置图、易燃易爆火灾危险性分析报告及工程简要说明、全套建筑施工图;c、图纸盖设计单位图章、防火设计自审章;d、图纸按16开装订成册。(2)办事程序:受理、审核、复核、签发意见书。(3)4受理部门:消防支队2、建筑工程消防验收(1)企业需要递交以下文件:a、《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b、原《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c、自动消防设施技术测试合格的报告;d、竣工图;e、消防工程施工安装单位资格证书及施工安装、调试记录、消防产品证书、隐蔽工程记录。(2)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复核、签发意见书。(3)受理部门:消防支队3、建筑内部装修消防验收(1)企业需要递交以下文件:a、《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b、《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c、防火材料、消防产品证书、出厂合格证、隐蔽工程记录;d、自动消防设施技术测试合格的报告;e、电气检测合格报告。(2)办事程序:受理、审核、复核、签发意见书。(3)受理部门:消防支队。

  (信息来源:徐州市地方商务之窗)

  (信息来源:江苏地方商务之窗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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