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及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凯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第二次董事会于2005年6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通过书面送达、传真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董事长叶惠丽女士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叶惠丽、杨洪、陶晓华、赵国英、赵志强、周建平、
樊剑、沙智慧、曹政宜等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经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推荐,公司已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第二批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公司。在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股权分置改革意向性方案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经与各方股东充分协商确定了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其要点如下:
1、保持公司总股本不变的情况下,由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流通股股东每10股支付2.5股股票,非流通股股东共计向流通股股东支付股份30,600,000股,该等股份支付完成后,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公司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均保持不变。
2、持股比例高于5%的非流通股股东海澜集团公司、江阴市第三精毛纺厂承诺:
(1)持有公司的股份自获得流通权之日起,在六十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在第(1)条承诺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3)在第(1)条承诺期满后十二个月内,只有当公司二级市场股价不低于截止2005年6月16日前三十个交易日凯诺科技收盘价平均值的120%(目前为6.04元)时,才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凯诺科技股票。当凯诺科技派发红股、转增股本、增资扩股(包括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使股本增加)、配股、派息等情况使股份数量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上述收盘价平均值做相应调整。
持股比例均为0.47%的非流通股股东江阴三毛销售有限公司、江阴市协力毛纺织厂及江阴市振华绒织厂承诺:持有公司的股份自获得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详见《凯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事项尚需经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05年7月29日下午13: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事宜详见《凯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凯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六月二十九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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