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绪言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新股份”或“本公司”)独立董事李晓玲女士同意作为征集人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拟于2005年8月5日召开的本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投票权,李晓玲女士的征集行为已取得本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一致同意。
1、征集人声明
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若报告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将负个别的和连带的责任。征集人保证不利用本次投票征集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为以无偿方式进行,征集人所有信息均在主管部门指定的报刊上发布,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且本次征集行为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权利,所发布的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
2、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任何责任,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行、完整性未发表任何意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陈述。
二、永新股份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1、公司名称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HUANGSHAN NOVEL CO., LTD
2、公司法定代表人:江继忠
3、公司董事会秘书:方洲
联系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徽州东路188号
联系电话:0559-3517878
传 真:0559-3516357
电子邮件:7878@novel.com.cn
4、公司注册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徽州东路188号
公司办公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徽州东路188号
邮政编码:245061
电子邮件:novel@novel.com.cn
(二)股本结构
截止2005年6月17日,永新股份股本结构如下:
1、尚未流通股股本为7000万股;
2、已上市流通人民币普通股为2340万股;
3、股份总数为9340万股。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仅对2005年8月5日召开的永新股份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效。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5年8月5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5年8月1日-2005年8月5日,其中: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每日的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8月1日9:30?8月5日15:00中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黄山云松宾馆会议室
(三)会议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独立董事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通过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社会公众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投票权。
(四)审议事项
会议审议《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
本方案需进行类别表决,即获得批准不仅需要出席股东大会2/3的全体表决权通过,还需要经出席股东大会的2/3流通股表决权通过。
(五)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侵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未参与本次投票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或虽参与本次投票表决但投反对票的股东,若股东会决议获得通过,仍需按表决结果执行。
(六)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独立董事采取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投票权的形式,使中小投资者充分行使权利,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
(七)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充分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委托独立董事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投票方式。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委托独立董事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委托独立董事投票重复投票,以征集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征集重复投票,以最后一次征集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5、如果同一股份既通过互联网投票,又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以互联网投票为准。
(八)催告通知
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催告通知,三次催告通知时间分别为2005年7月11日、22日和8月1日。
(九)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05年7月22日。凡在股权登记日2005年7月2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参加此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十)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公司股票将于股权登记日次日起持续停牌,直至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如果公司股权改革方案未获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则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当日复牌;如果公司股权改革方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公司将尽快向商务部申请公司股权变更事项的批准,并尽快实施方案,复牌时间详见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
(十一)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凭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权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社会流通股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徽州东路188号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245061
3、登记时间:2005年7月25日-8月4日的每日8:30-11:30,14:00-17:00。
(十二)注意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费用自理、会议当日食宿由公司承担;
2、联系电话:0559-3514242;
3、联系人:唐永亮。
四、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征集人为永新股份独立董事,简介如下:
李晓玲女士(以下简称“征集人”)系经2004年9月25日召开的永新股份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当选为永新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后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
征集人基本情况如下: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510103580312342,1958年3月出生,硕士生导师,教授,高级会计师,安徽省第十届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常委,安徽省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定委员会委员,安徽省金融会计学会常务理事、安徽省会计学会理事;曾任安徽大学经济学院会计学系副主任、安徽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系主任;现任安徽大学财务处处长。
(二)征集人与永新股份董事、经理、主要股东之间以及与表决事项之间的利害关系
征集人目前未持有永新股份的任何股份。征集人作为永新股份独立董事,与公司主要股东及董事、经理、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在表决事项中不存在利害关系。
(三)征集人目前无证券违法行为或者受到处罚的记录。
(四)鉴于多名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程序烦琐,永新股份其他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李晓玲女士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永新股份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投票权。
(五)征集人同意本次征集事项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05年6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同意本次征集事项。
五、征集方案
本次征集方案具体如下:
(一)征集对象:本次投票征集的对象为永新股份截止2005年7月22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
(二)征集时间:自2005年7月27日至2005年8月3日(每日8:30?11:30,14:00?17:00)。
(三)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独立董事无偿自愿征集,征集人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网站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永新股份截止2005年7月22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以下程序办理委托手续:
第一步:填写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须按照本报告书确定的格式逐项填写。
第二步:向征集人委托的部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本次征集投票权将由本公司证券投资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并转交给征集人李晓玲独立董事。
法人股东请将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股东帐户卡复印件、2005年7月22日收市后持股清单(加盖托管营业部盖章的原件)通过挂号信函方式或者委托专人送达的方式(请在所有文件上加盖法人股东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送达征集人委托的部门(信函以证券投资部实际收到为准)。
个人股东请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帐户卡复印件、2005年7月22日收市后持股清单(加盖托管营业部盖章的原件)通过挂号信函方式或者委托专人送达的方式(请在所有文件上签字),送达征集人委托的部门(信函以证券投资部实际收到为准)。
股东可以先向指定传真机发送传真,将以上文件发送至公司证券投资部,确认授权委托。在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证券投资部收到挂号信函(特快专递)或专人送达的完备证明文件,则授权委托有效,逾期作弃权处理,其中,信函以证券投资部签署回单视为收到,专人送达的以证券投资部向送达人出具收条视为收到;由于投寄差错,造成信函未能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证券投资部,视为弃权。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联系电话、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
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的部门指定地址如下: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徽州东路188号
邮政编码:245061
联系电话:0559-3514242
指定传真:0559-3516357
联系人:唐永亮、付允
(五)授权委托的规则
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后,将由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以下简称“见证律师”)按下述规则对提交文件进行审核并确认。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和永新股份董事会。
1、股东的授权委托经审核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为有效:
(1)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以信函、专人送达的方式在本次征集投票权时间截止(2005年8月3日)之前送达指定地址。
(2)股东提交的文件完整,并均由股东签字盖章。
(3)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记载的信息一致。
(4)授权委托书内容明确,股东未将表决事项的投票权同时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人。
2、其他
(1)股东将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如亲自或委托代理人登记并出席会议,或者在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回原授权委托,则以作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重复委托且授权内容不同的,以委托人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为有效。不能判断委托人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委托为有效。
(3)授权委托书由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由股东本人或者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4)委托人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赞成、反对、弃权中选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征集人将视为委托股东对征集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六、备查文件
1、载有征集人李晓玲亲笔签名的报告书正本;
2、关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的法律意见书。
七、签署
征集人已经采取了审慎合理的措施,对报告书所涉内容进行了详细审查,保证报告书内容真实、完整、准确。
征集人:李晓玲
二OO五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注:本表复印有效)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声明:本人是在对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的相关情况充分知情的条件下委托征集人行使投票权。在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本人保留随时撤回该项委托的权利。将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如本人亲自(不包括网络投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并出席会议,或者在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回原授权委托的,则以下委托行为自动失效。
本公司/本人作为委托人,兹授权委托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李晓玲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05年8月5日在黄山召开的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公司/本人的意愿代为投票。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愿选择赞成、反对、弃权并在相应的栏内打“√”,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视为无效委托。)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持有的股份数:股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法人股东填写法人资格证号):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签字确认,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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