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董砚龙 实习生吴君强
28日宝钢股份、东方明珠、浙江龙盛和传化股份、鑫富药业、新和成三家中小企业板公司集中公布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其中宝钢股份首尝权证方案,流通股股东在每10股获得2.2股的对价股权的同时,还将获得1份行权价为4.50元的存续期为378天的欧式认购权证,而东方明珠及另四家浙江民营上市公司均选择了送股的股改方案。
宝钢股份:送股加认购权证
根据宝钢股份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宝钢股份惟一非流通股股东宝钢集团为获得其持有股份的流通权而支付的对价为: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宝钢集团支付的2.2股股份、1份认购权证。
宝钢集团支付的欧式认购权证存续期为378天,共38770万份,权证持有人仅有权在权证存续期的最后一个交易日行权。行权价格为4.5元,初始行权比例为1。行权价格和行权比例随宝钢股份股票除权、除息进行相应调整。认购权证以股票给付方式结算,即宝钢集团按行权价格向行权者收取现金并支付股
份。
宝钢集团承诺,在宝钢股份股东大会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的两个月内,如宝钢股份的股票价格低于每股4.53元,宝钢集团将投入累计不超过20亿元资金通过上证所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来增持宝钢股份社会公众股,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出售增持的股份。
东方明珠:10股送4股
东方明珠28日发布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6家发起人股东一致同意按其各自持有的发起人股份比例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具体对价方案为:以2005年6月17日公司总股本96324.0198万股为基数,由6家发起人股东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东每10股送4股支付对价,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给流通股股东的股份总数为8785.6594万股。在上述股份支付完成后,公司的全部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6家发起人股东还承诺自获得流通权之日起3年内其合计持有东方明珠股份的比例不低于51%。
浙江龙盛:10股送4股
28日,中小板企业板的浙江龙盛(600352)公布了股改方案,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4股股票的对价。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总数为5928万股股票。
公司第一大股东阮水龙承诺,在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的两个月内,当公司A股股票成交价低于3.66元(12倍动态市盈率),将通过二级市场增持不超过总股本5%的股份,即2951万股;同时东阮水龙还承诺,在增持股份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出售所增持股份。
新和成:10股送3股
28日,中国中小企业板第一家上市公司新和成公布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3股股票,在该股份支付完成后,公司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新和成全体非流通股东承诺,自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持有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在前项在此承诺期满后,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24个月不超过10%。
传化股份:10股送4.5股
传化股份28日发布的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显示,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送4.5股,以换取非流通股份的上市流通权。
传化股份董事会计算认为,假设全流通后的合理市盈率为13倍,则每10股流通股应获得的理论对价为3.92股。公司董事会为了充分保护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将方案调整为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所持的每10股流通股支付4.5股对价股份。
鑫富药业:10股送3股
鑫富药业28日公布了股改方案,流通股股东每持有公司10股将获3股的对价。非流通股股东对价支付股票总数585万股,由于向流通股股东支付余股而超过585万股的部分由第一大股东申光贸易支付。
公司第一大股东申光贸易承诺,其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股票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60个月内不上市交易。目前,申光贸易持有公司2583.75万股,持股比例37.86%;而鑫富药业董事长过鑫富持有申光贸易90%股权,为申光贸易第一大股东。(29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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